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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州级第一批 2025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6-11
各县(市)科工局,园区管委会:
按照《西双版纳州2025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组织开展州级2025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补助标准
州级2025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制造业扩大有效投资、企业技术改造方向、制造业品牌创建及产品创新、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等4个方向。按照项目的成熟度分批次组织申报。第一批申报主要方向和类别具体为:制造业扩大有效投资方向项目策划经费类、企业技术改造方向、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方向。
(一)制造业扩大有效投资方向
1.产业投资项目类(另行通知)
2.项目策划经费类
支持对象:州内省级开发区
补助标准:根据各单位编制的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及谋划储备招商引资项目情况等给予补助,每个单位不超过30万元。
(二)企业技术改造方向
1.高端化改造项目类
支持对象:重点支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材料实施改造升级,提升生产工艺技术,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提高附加值、提升产品质量的项目;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项目;更新升级试验检测设备,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的改造的项目。
申报条件: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且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软件,不含土地费)不低于1000万元。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10%
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推荐数量:三县(市)原则上分别不超过3个。
2.数智化改造项目类
支持对象:重点支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制造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改造的项目,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包含但不限于:智能工厂建设改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等。
申报条件: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已完成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20%。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10%
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推荐数量:三县(市)原则上分别不超过3个。
3.绿色化改造项目类
支持对象:重点支持高耗能设备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原料低碳化替代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以及资源回收及加工利用项目。
(1)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申报条件: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2)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申报条件: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10%
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方向
支持对象:州内省级开发区
申报条件:原则上,为园区内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补短板在建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能够在2025年底建成投产。以及在2025年三季度能够开工建设的前期项目,建成后能够带动项目落地、产值增效,且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
补助标准:根据项目成熟度,择优对项目进行奖补,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10%,最高800万元。
推荐数量:每个园区原则上不超过2个。
(四)制造业品牌创建及产品创新方向(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及材料装订顺序
(一)企业技术改造方向申报项目须满足以下要求:
1.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在建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云南省产业发展规划。
2.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是指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
3.对推荐数量有要求的,由县市在《县市推荐项目汇总表》中进行排序,超过限报数量的项目不列入扶持范围。
4.以下情况不予支持:2024年至申报期前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税信用等级D级或有重大违法涉税行为的,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单位)。
须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项目申报书封面(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建设内容须与申报项目一致)。
6.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7.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无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附原有土地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土地经营的,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9.项目单位2024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申报项目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已完成投资情况统计表(附件4)。
10.申报项目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已完成投资会计核算明细账(Excel电子表格);合同台账(含设备采购);重大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勘查设计、监理合同、重要设备采购合同等);财务票据:已完成投资金对应记账凭证及原始发票(或付款凭证)扫描件(其中原始发票仅提供有代表性的,无需全部提供)。节能降碳改造项目还需提供: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按附件5要求编写)、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
(二)制造业扩大有效投资方向项目策划经费类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以下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项目申报书封面。
2.承诺书。
3.资金申请表。
4.2025年xx单位招商工作方案(参考提纲)。
(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方向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以下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项目申报书封面。
2.承诺书。
3.资金申请表。
4.xx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5.现场核查表。
6.项目备案证、土地、环评、林地等合规性支撑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专项资金申报按照“企业申报、县市初审、专家评审、网络公示、政府审批、资金拨付”等程序开展工作,书面申报材料须按照要求进行编制,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的项目不予支持。
程序上分为3个阶段:
(一)项目单位申报。2025年7月10日前,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czt.yn.gov.cn/ygyc/)完成网络申报,未按照要求进行网络申报的项目不予支持。企业项目需向所在县(市)科工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不直接受理。
(二)县(市)审核。2025年7月15日前,各县(市)科工局完成申报项目书面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查、征求意见及现场核查,经认真筛选、汇总后,将资金申请文件(含县市推荐项目汇总表)通过OA系统提交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2份纸质申报材料及现场核查表(附件7)推荐上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扩大有效投资方向项目策划经费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方向项目由园区作为申报主体进行审核,正式行文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州级审核。2025年7月30日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申报项目材料审查及现场抽查。开展项目审核、专家咨询、现场抽查等工作后,统筹形成资金分配方案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州财政局下达资金。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须客观真实。其中:《已完成投资情况统计表》是确认申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核对,仔细填写。
(二)各县(市)科工局,园区管委会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地区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不得推荐上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
(三)各县(市)科工局要主动走进企业、深入基层做好政策宣传,将申报通知及时转发有关企业(单位),并明确本级联系人及电话,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申报工作。
(四)各县(市)科工局要将“清廉云南”建设有关要求融入资金申报、安排、下达、监管、绩效评价等全流程,切实杜绝虚假申报、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结果需进行网络公示。
(六)各县(市)科工局不得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由申报主体按程序自主申报。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制造业扩大有效投资方向产业投资项目类及企业技术改造方向
技术创新与企业投资科玉罕南0691-2122668
(二)制造业扩大有效投资方向项目策划经费类
园区管理科杨康妮0691-2122782
技术创新与企业投资科玉罕南0691-2122668
(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方向
园区管理科杨康妮0691-2122782
附件:申报材料相关附件.zip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