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西双版纳州2025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5-12

为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使用质效,结合西双版纳州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实际,按照《西双版纳州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根据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及产业园区发展实际情况,可适时调整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有关规定,州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以扩增量、优存量为重点,研究起草了《西双版纳州2025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建议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征求意见收集起止时间:2025512日至2025612日,逾期不再接收。

通信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德路32

邮政编码:666100

联系电话:0691-2122668

电子邮箱:599056373@qq.com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512

 

西双版纳州2025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筑牢西双版纳州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围绕传统优势产业精深加工,新兴产业培育,遵循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开放合作,突出提升就业质量、优化消费供给,聚焦省级开发区以及纳入开发区管理的制造业工业企业。提出以下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一、支持制造业扩大有效投资

(一)鼓励产业投资。支持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的产业,且对推动西双版纳州产业结构优化、重点产业链集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新开工产业项目。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10%,最高1000万元。

(二)策划前期项目。支持省级园区围绕全州制造业重点发展方向开展项目策划包装,提高谋划质量和市场认可度,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项目落地促就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制造业技术改造与创新

(三)支持高端化改造项目。重点支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材料实施改造升级,提升生产工艺技术,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提高附加值、提升产品质量的项目;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项目;更新升级试验检测设备,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的改造的项目。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10%,最高500万元。

(四)支持数智化改造项目。重点支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制造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改造的项目,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包含但不限于:智能工厂建设改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等。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10%,最高500万元。

(五)支持绿色化改造项目。重点支持高耗能设备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原料低碳化替代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以及资源回收及加工利用项目。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10%,最高500万元。

三、支持制造业品牌创建

(六)支持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宣传营销项目。重点支持纳入西双版纳区域公共品牌产品的宣传营销企业、以及品牌创建有一定成效的企业。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产品宣传推广费用的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支持省级园区急需建设且年内能够支撑产业项目增产增效的水、电、路、污水处理、工业项目标准地、管网建设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10%,最高8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八)确保资金实效。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资金的评审认证工作,强化审查监管,确保公平透明,实时评估政策效果,动态优化奖补标准。

(九)强化违规惩戒。对虚假申报、骗取奖补的企业,挤占、挪用资金以及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行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州财政局采取通报、取消以后年度申报资格、追回资金等方式,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每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全省统一部署动态调整支持方向,州委、州政府明确的其他重点产业发展事项,在符合产业发展实际和财力的前提下予以奖补,年度奖补标准按照年度预算额度同比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