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下达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22

各县(市)科工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云财建〔2022150号),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依据《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8号),现将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下达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和扶持方式

(一)扶持范围与重点

1.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优势特色中小微企业方向。主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延链补链强链、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项目等。

2.支持传统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方向。主要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技术创新、智能制造项目。

各方向扶持对象、扶持标准和申报要求,依据分方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执行,除定额奖补类外,原则上按照竞争性分配方式安排。

(二)总体条件和申报要求

1.各方向专项资金依据申报指南要求,主要采取直接补助支持方式,企业(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申报时可自行选择不同扶持方向。

2.扶持对象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在西双版纳州境内,截申报时仍正常生产经营或运转;企业(单位)申报项目要求在西双版纳州内建设。申报企业(单位)和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我行业发展规划。

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企业(单位)和项目不得申报:

1.国家、省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扩能投资按规定应进未进工业园区的。

2.申报企业2021年以来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纳税信用等级D级或有重大违法涉税行为的。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通过信用中国(云南)系统查询申报企业法人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

5.与国家、省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我行业发展规划等规定不相符的。

6.项目已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

二、组织程序

(一)企业申报

1. 1122前,企业(单位)根据分方向申报指南要求,向当地县(市)科工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四份)。

2.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不直接受理中央、省驻州企业和州属企业申报,由企业按要求向所属县(市)科工局进行申报。

(二)县级初审

1126日前,各县(市)科工局完成申报企业(单位)、项目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等审查和现场核查,并征求县级应急、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纳税、经营异常、违法失信、失信惩戒等意见建议(详见附件8)。汇总后,将县(市)的资金申请文件(含汇总表)1份与电子版一并提交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同时,将企业(单位)、项目纸质申报材料4份按具体要求一并提交。

(三)州级评审及资金拨付

(一)125日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程序组织开展评审、结果公示

(二)1210日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程序向州财政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州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拨付至县市

三、其他

(一)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科工局对本地区所推荐的企业(单位)、项目负责,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装订顺序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不得推荐上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单位)、项目。

(二)专项资金申报材料须一次性提供完毕,一律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详见分方向申报指南)要求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审查。

联系人及电话:州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岩南 2123047

州财政局经建科马俊忠 2122467

 

附件:1.2022年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zip

2.2022年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zip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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