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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西双版纳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合作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0-27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西双版纳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资源集聚功能,引导和带动一批社会优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用得着、用得起、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西双版纳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合作服务机构,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台简介
西双版纳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和指导,由西双版纳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运营,为全州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州级公益性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平台以“政府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企业”为理念,以政府主导,“公益性+市场化”服务为运营方式,以“助成长、树品牌”为服务宗旨,以打造“一站式、一张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目标,为全州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创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法律服务等多方面服务,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大厅相结合的服务载体,为全州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主要渠道和场所。
二、征集范围
凡依法登记设立的具备为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融资服务、软件服务、知识产权、数字化赋能、信用评级、创业辅导、人力资源、市场开拓、技术支持、研发设计、设计咨询、管理咨询、评估认证、信息咨询、事务代理、工商注册代理、财税咨询、标书设计制作、项目报告编制、检验检测、财务会计、法律服务、教育培训等各类服务的专业机构。
三、入驻条件
入驻平台的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两年以上;
(二)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
(三)服务功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对中小微企业服务项目的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
(四)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五)热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良好服务,积极参加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服务活动,受到广大中小企业良好评价;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合作形式
根据各类服务机构的业务量及业务特点,服务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可采取线下或线上两种方式在平台开展相关工作。
线下入驻:按照“自愿、公平、择优”原则,根据服务机构申请,在平台服务大厅内设置服务窗口,由服务机构选派1—2名工作人员在平台大厅窗口办公,开展业务。
线上入驻:服务机构提交入驻申请并通过审核的,以互联网云平台为依托,通过线上对接、咨询,线下提供服务的方式开展业务。
五、申请材料
有意向入驻平台的服务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向西双版纳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PDF扫描版本请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书面申请材料如下:
(一)西双版纳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入驻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
(四)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或职称情况;
(五)签订服务协议的中小企业名单和服务中小企业满意度评价;
(六)发展规划或年度运营计划;
(七)其他能证明机构服务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如:机构资质荣誉(资质、认证、获奖证书等)、开展相关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照片、总结、简报等);
(八)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附件2)。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23日。
七、入驻机构选定及公示
西双版纳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对申请入驻服务机构进行审核,择优选择,上报主管部门确定入驻服务机构,同时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八、入驻机构的管理及优惠政策
(一)入驻服务机构须遵守平台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签订入驻协议,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
(二)入驻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优先或优惠使用平台的公共设施。
(三)对服务工作业绩突出的入驻服务机构予以通报表彰和推介宣传。
(四)入驻服务机构优先推荐享受国家、省、州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彰奖励等优惠扶持及政策。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帆
电 话:0691-2122346、18088032786
邮 箱:bnzzxzx@163.com
地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养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