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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5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21
岩温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垦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建议》(第15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自接到人大建议后,州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组成建议办理专班,研究落实代表建议,对建议中提及的问题、现象开展调研核实,积极主动与代表进行沟通办商,达成共识。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州级职能部门尽快完成垦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出台垦区居民建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划和用地、申报主体和条件等,用于垦区职工、户籍在垦区的居民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建自住住房的管理”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是明确规划编制思路。2024年4月30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农垦局关于规范云南省农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4〕124号)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农场作为乡镇级非独立管理单位,分级分类的融入国土空间规划,打破农场界限,统筹考虑教育、医疗、交通及人居环境等内容,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促进农场和地方城乡融合发展”。为贯彻落实省级关于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州12个国营农场,其中:景洪市7个农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场部、分场和居民点已纳入中心城区、镇区详细规划一并编制,剩余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区域正在单独编制详细规划。《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场规划编制的批复》(景政复〔2024〕834号)明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开展农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勐罕镇(涉及部分橄榄坝农场居民点)、景讷乡(涉及部分大渡岗农场居民点)已签订规划编制合同,其余各涉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勐海县1个农场,即黎明农场。目前已有初步成果,初步形成"1+7"规划体系(1个农场专项规划和7个分场详细规划),完成全域国土空间规划文本、图集及数据库建设。按照《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相关要求,规划拟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审批及数据入库。
勐腊县4个农场,位于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场部,现与属地乡镇一起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力争今年6月底前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剩余4个农场27个分场(社区),323个队(居民小组)计划纳入乡镇直属村庄规划进行统一编制。
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合理安排农场土地利用格局,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布局建房地点,避免盲目建房和无序扩张;提升居住环境,通过整理和优化布局,提升农场居民的生活环境;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引导适合农场实际的特色产业,增加农场居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二是理清农场建房管理秩序。2022年7月1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2022〕51号)明确“涉农街道、农场社区等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参照本通知执行。”该通知中解决了“该不该建”、“在哪里建”、“怎么建”等问题,我们州因无未出台具体管理规定,现阶段由各农场具体进行内部审批,流程为:由职工申请、生产小组讨论和公示、分场审查、各农场内部审批。2025年6月6日,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1次会议暨深化农垦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制定出台县(市)农垦国有土地利用管理细则,加强国有土地管控,严格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依法落实收回补偿。
下步我们将加强对农场详细规划的技术指导和工作培训。指导各涉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规划编制和入库备案,进一步完善农场土地使用手续办理方式等,规范农场建设土地合法合规使用,合理保障农场居民住房和产业用地需求。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