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21


何顺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场自建房管理的建议》(第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自接到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后,州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组成建议办理专班,研究落实代表建议,对建议中提及的问题、现象开展调研核实,积极主动与代表进行沟通协商,达成共识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依法依规开展农场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行政审批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2024430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农垦局关于规范云南省农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4124号)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农场作为乡镇级非独立管理单位,分级分类的融入国土空间规划,打破农场界限,统筹考虑教育、医疗、交通及人居环境等内容,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促进农场和地方城乡融合发展为贯彻落实省级关于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州12个国营农场,其中:景洪市7个农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场部、分场和居民点已纳入中心城区、镇区详细规划一并编制,剩余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区域正在单独编制详细规划。《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场规划制的批复》(景政复〔2024834)明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开展农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勐罕镇(涉及部分橄榄坝农场居民点)、景讷乡(涉及部分大渡岗农场居民点)已签订规划编制合同,其余涉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勐海县1个农场,即黎明农场。目前已有初步成果,初步形成"1+7"规划体系(1个农场专项规划和7个分场详细规划),完成全域国土空间规划文本、图集及数据库建设。按照《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相关要求,规划拟于202512月底前完成规划审批及数据入库。

勐腊县4个农场,位于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场部,现与属地乡镇一起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力争今年6月底前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剩余4个农场27个分场(社区),323个队(居民小组)计划纳入乡镇直属村庄规划进行统一编制。

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合理安排农场土地利用格局,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布局建房地点,避免盲目建房和无序扩张;提升居住环境,通过整理和优化布局,提升农场居民的生活环境;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引导适合农场实际的特色产业,增加农场居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下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场详细规划的技术指导和工作培训。指导各涉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规划编制和入库备案,进一步完善农场土地使用手续办理方式等,规范农场建设土地合法合规使用,合理保障农场居民住房和产业用地需求,进而进一步规范自建房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州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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