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对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14
杨泽忠等3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勐海县勐混镇地质灾害频发村民小组隐患治理的建议》(第12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专人专项落实的责任体系,并通过会议部署任务、制定办理计划,形成“交办—调研—面商—反馈”的闭环管理。
(二)深化现场调研,提升办理质效
坚持问题导向,将实地调研贯穿办理全过程,与财政、应急、勐海县政府等协办单位做好工作对接协商,与州人大常委会通过现场调研勐海县勐混镇地质灾害防治和资金保障情况、邀请省级专家实地勘察、走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代表建议背景及核心诉求,进一步提升办理质效。
(三)强化沟通对接,凝聚办理共识
推行“全过程沟通”,通过电话、微信、座谈、面商等方式,在办理前了解代表意图、办理中通报进展、办理后反馈结果,并邀请3位代表全程参与,现场回应关切、共商解决方案。
二、关于对建议的答复
一是关于“加大对勐混镇地质灾害频发小组的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1.近年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对省自然资源厅、州人民政府的工作请示报告,积极申报地质灾害防治大型、特大型项目和中央、省级和州级支持。2024-2025年下达勐海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7254.8万元,其中:2024年下达资金6150.8万元、2025年下达资金1104万元。2. 2024年受“7·29”强降雨和台风“摩羯”后,勐海县受灾较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对灾后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开展现场踏勘核查,将风险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纳入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并以乡(镇)为单位将勐海县勐混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纳入大型项目向省自然资源厅申报。2025年该项目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实施,涉及3个隐患点为:勐海县勐混镇曼冈村南海小组滑坡、勐混村拉八厅小组泥石流、贺开村班盆老寨小组滑坡,争取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38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勘查及施工图设计州级评审。
二是“加大对基层值班值守人员补助的政策倾斜”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每年每名监测员补助标准不低于1500元,其中:州(市)负担不低于1000元,县级负担不低于500元。”当前全州各级财政收支压力大,但监测员补助资金均按照1500元的标准给予保障,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至监测员。
下一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强与上级自然资源和州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做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储备和监测员补助经费发放,争取更多中央、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不断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州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