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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22
刘大强、李晓聪、玉歪比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占补平衡的建议》(第10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函》的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4月12日州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组织相关科室、中心等进行商议及工作安排。
2024年州自然资源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持续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截至目前,全州共组织实施34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预计新增耕地2.3714万亩,投资8.78亿元,其中2021年实施11个1.388万亩4.72亿元,2023年实施23个1.2834万亩4.06亿元。坚持规划指引,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5月28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准实施。6月25日,勐海县、勐腊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州政府批准实施,并将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空间及工业用地红线划定成果纳入市县总体规划一并实施;坚持多目标平衡,不断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持续提效能优服务,提高要素保障服务水平,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对于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州级层面给予解决调整园地、调整规划建设用地(不在耕地保护红线内)的占补平衡问题”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全州占补平衡指标库现有耕地数量64.6335亩,水田规模11467.854亩,粮食产能38.6317万公斤。在县级占补平衡指标库有充足指标情况下,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并由县市自然资源局代为管理;县级占补平衡指标库指标不能满足项目使用的情况下,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州级上报统筹调剂申请,待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将指标调剂至县级使用,调剂指标按市场价格进行登记。若州级指标库指标不能满足县市申请指标额度,可通过“云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市场化交易平台”进行购买。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世和 219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