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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22
黄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学校用地的提案》(第12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函》的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4月20日分管副局长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商议并对学校用地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和讨论。7月9日,相关科室人员与政协委员面商并达成了共识。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在土地政策上给予教育优先和倾斜,通过替换图斑方式,处理和调整全市存在校园用地性质为基本农田的学校的建议,我们办理意见是:
(一)相关政策依据
按照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有关规定,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军事国防类;交通类;能源类;水利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上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认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等6类重大建设项目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该委员提案中提到学校跑道、校舍等建设项目不符合占用基本农田的条件,建议另行选址建设。
(二)强化规划引领
自然资源部门在落实“三区三线”成果基础上,结合教育专项规划和发展需求,科学合理规划国土空间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详细规划管理,分步骤推进详细规划编制,为教育项目选址与落地提供规划依据。
(三)加强用地保障
自然资源部门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推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精准化保障、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大教育项目用地计划保障力度。引导项目依据规划选址,科学拟定比选方案,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红线和灾害风险区,科学统筹用地空间,扎实做好教育项目用地前期基础工作。进一步优化土地审批流程,积极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扎实高效做好教育项目用地征地报批工作。
(四)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经梳理,近年来我州累计组卷上报教育用地报件6件面积353.7亩,有效为中国巴利语系高级佛学院、万达中学宿舍楼项目、勐海县一中、勐海镇中学、幼儿园、版纳大学等教育用地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感谢您对我州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宏敏 2152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