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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18
岩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景洪市第二中学变更土地用地性质的建议》(第11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第二中学于2010年与曼飞龙村小组签定了征用土地的协议。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实,拟建教学综合楼、报告厅项目的5亩土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拟建蓝球场项目1.8亩占用水田。2022年州教育体育局将景洪市第二中学综合楼等项目先后列入《西双版纳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西政办发〔2022〕17号)《西双版纳州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且已落实主要工程资金来源。
二、存在的问题
(一)拟建教学综合楼项目选址占永久基本农田,不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条件,无法进行用地报批。
(二)拟建蓝球场项目占用水田,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完善征地相关手续。
三、对建议的答复
(一)拟建教学楼项目选址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地不具备报批条件,须另行选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二)拟建球场选址约1.8亩占用一般水田,若需报批用地,需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同时完善征地相关工作后由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组卷逐级上报审批,届时我们会积极做好报批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州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双版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 24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宏敏 2152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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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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