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18

 

玉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景哈哈尼族乡征地遗留问题的建议》(第11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经核实,景洪市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景哈乡征地遗留问题,多次听取相关汇报并多次进行实地调研,2021年7月8日,市人民政府召开橄榄坝傣乡特色旅游小镇征地补偿资金协调会议,市自然资源局、橄榄坝度假区管委会、景哈乡人民政府、景哈村委会、融创公司参加会议,会议明确了征地补偿资金支付时间及有关事项,一是于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景哈村民小组土地29.75亩土地补偿款231.148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78.7万元,共计资金509.848万元,资金从原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征地专户”结余资金中调剂。二是于2021年8月15日前融创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不低于4200万元,在2021年8月30日前拨付曼贺暖村民小组土地484.684亩土地补偿款3663.507万元。三是融创公司承诺于2021年8月30日前给予曼贺暖村小组290万元用于维修公共设施。四是融创公司承诺于2021年10月30日前给予曼贺暖村小组征地配合奖励资金100万元。五是由于曼贺暖村小组无集体经济收入,会议研究决定在项目未开发前,把已征收曼贺暖约200亩土地由曼贺暖村小组暂时经营使用,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六是给予曼贺暖村小组预留产业用地432.14亩,于2021年底移交曼贺暖村小组集体管理使用,该预留产业用地集中安置于橄榄坝农场四分场五队,逐年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七是曼贺暖村小组需于2021年7月16日前完成龙山(坟山)搬迁,确保融创公司于7月16日进场施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征地专户”结余资金不足,目前,未按会议要求落实景哈村小组的509.848万元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二是目前因融创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暂时无法兑现曼贺暖村民小组土地补偿费、公共设施维修经费、征地配合奖励金等费用。融创公司相关工程已属停工状态。

三是澜沧江右岸观光道项目征收曼贺缓村小组土地10亩及其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未落实。

三、对有关问题的回复

(一)针对融创公司资金筹措的问题。

州、市级政府高度重视,为及时解决补偿资金支付问题,2021年7月9日,景洪市人民政府专题召开会议,《橄榄坝傣族水乡特色旅游小镇征地补偿资金协调会会议纪要(第68期)》,明确了资金支付数额和时间节点,但目前因融创公司因资金链断裂一直未进行支付,多次催促无效之后,为精准掌握、靶向施治存在问题,州委书记朱家伟、副书记州长刀文、市委书记赵刚等州市领导及州市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多次到项目现场实地调研了解情况,积极寻求各种解决办法,想方设法争取配置优质资源让其他有实力的企业接手实施项目建设工作,我们将继续会同各单位共同努力探索解决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着力增强创新意识,以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的作风,力争促进各项疑难问题得到尽快破解。

(二)针对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项目征收景哈村小组土地预留产业用地以货币方式解决资金未落实的问题。

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清算工作,待清算工作完成后,我们会督促景洪市尽快纳入市人民政府中长期预算资金中逐年解决。

(三)针对澜沧江右岸观光道项目征收曼贺缓村小组土地10亩及其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未落实的问题。

澜沧江右岸观光道项目建设方为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由于该公司资金断裂,项目建设工作已停止。目前正在开展审计工作,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待审计完后,我们会督促景洪市尽快解决。

感谢您对我州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宏敏  2152290)

 

 

 

 

 

 

 

 

 

 

 

 

 

 

抄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州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