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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18
苏新华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农民产业发展与土地要素矛盾的建议》(第9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盘活农村土地方面
一是自2021年起,西双版纳州组织各县(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价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作用。截至目前,勐腊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完成了勐腊镇、勐仑镇、勐满镇、勐捧镇、磨憨镇、关累镇、易武镇、勐伴镇、象明彝族乡、瑶区瑶族乡;勐海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完成了勐海镇、打洛镇、勐遮镇三个乡镇,另外勐混镇、勐阿镇、勐满镇、格朗和乡、西定乡、勐宋乡、布朗山乡、勐往乡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正在编制中;景洪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正在开展嘎洒镇、勐罕镇、勐龙镇、勐养镇四个乡镇制定工作。通过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工作一方面可以引导完善农村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增强市场活力,维护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促进了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育,使得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名单的紧急通知》(云自然资便笺〔2022〕3215号)文件要求,州政府上报省厅将勐海县纳入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但省厅未将勐海县纳入试点地区。
三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产业规划及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联营、合作等方式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养老、医疗、体育、物流、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项目建设,加强农村产业用地保障。截止2023年7月,全州供应集体产业用地11宗318.34亩,主要用于茶厂、污水处理厂、乡镇企业加油加气站等集体产业用地支持乡村建设。允许农民集体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营性用途充分发挥闲置资产效益。
(二)保障设施农用地发展方面
一是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0〕6号)要求,严格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明确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类型;坚持规划统筹、生态保护、耕地保护要求,引导设施农业用地科学选址;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占用规模;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行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录入“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后实时监管;规范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78宗,用地总面积262.9975亩。
二是按照国家《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设施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一般耕地,需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工作要求。
(三)规范流转土地方面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西政发〔2015〕50号)、《西双版纳州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西农发〔2018〕85号);转发了农业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意见》(西农发〔2015〕62号)、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西农联发〔2022〕9号)等政策性文件,逐步规范了西双版纳州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根据2022年农经报表统计,全州土地流转面积115.6772万亩。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建立完善的地价体系,确保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价格的合理性,充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加强基准地价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提高群众、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
二是积极关注云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相关政策,待省级政策出台后认真贯彻。
三是按照中央、省级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监管工作。
四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按照全省统一的模板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由乡(镇)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和签订,报县级农业部门备案,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同时,强化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各级农村土地管理机构,切实发挥职能。建设有效的动态监管机制,在村级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土地流转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严格禁止“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流转种植非粮作物。
感谢你们对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经济建设”工作给予支持。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贾超 2757035)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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