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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18
祁春学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多调研考察勐海县粮仓基地非粮化问题建议的提案》(第7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防止耕地“非粮化”方面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止部分地区出现的耕地“非粮化”倾向,国家和省先后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云南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云政办函〔2021〕5号)等文件,对防止耕地“非粮化”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对此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西政办函〔2021〕20号),对西双版纳州全面加强耕地保护、推进耕地质量提升、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强化科技增粮措施、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等11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责任单位抓落实,对全州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提高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有重要现实意义。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细化分解2023年粮食生产底线指标任务。省下达西双版纳州2023年粮食播种面积底线指标为128.5万亩,粮食产量48万吨。为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中央、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的要求,州人民政府进一步压实责任,将2023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市),其中:景洪市粮食播种面积29.5万亩,粮食产量9.3万吨;勐海县粮食播种面积69万亩,粮食产量29.5万吨;勐腊县粮食播种面积29.6万亩,粮食产量9.6万吨。
二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控。坚持整村推进、集中连片,支持高标准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和供给能力。今年第一批下达的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任务2.77万亩,已完成建设9500亩。第二批财政资金文件已经下达,建设任务1.38万亩,已安排各县市组织开展前期工作。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方面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方案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三线”试划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全州“三线”划定工作。2022年11月15日,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正式应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依据的通知》(云自然资办便笺〔2022〕1054号),划定西双版纳州永久基本农田133.27万亩,耕地保护任务170.18万亩。目前,划定成果和《西双版纳州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手册已逐级下发,为全州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和耕地保护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在耕地保护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2023年5月17日,州委、政府组织召开全州耕地保护工作会,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全州170.18万亩耕地和133.2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是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开展整治工作。截至目前,上级下达耕地“非农化”图斑440宗,面积9526.35亩,其中,耕地面积3539.35亩,完成整治191宗,土地面积7580.51亩,其中耕地面积2034.4亩,占耕整改完成率仅为57%。“非粮化”图斑241个,面积1723.51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48.87亩),已完成整改43个,恢复耕地面积253.98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72.02亩),完成率为17.84%;
三是印发《西双版纳州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提出耕地流出整改意见,严格开展耕地保护工作,截止7月22日,全州完成整改恢复3.3364万亩,完成整改任务71.92%。其中,一般耕地完成整改1.731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完成恢复整改1.6054万亩。
四是印发了《西双版纳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方案》,明确耕地用途管制内容和要求,为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提供了政策保障。
五是先后起草并印发《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补充通知》和《州级统筹实施占补平衡项目管护期粮食生产种植补贴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实施,鼓励种植粮食工作上起到基础性作用。
六是借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向广大群众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耕地保护“六个严禁”、基本农田“八不准”、“六个一律”相关要求,营造出全民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
(三)规范流转土地方面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西政发〔2015〕50号)、《西双版纳州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西农发〔2018〕85号);转发了农业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意见》(西农发〔2015〕62号)、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西农联发〔2022〕9号)等政策性文件,通过不断制定相关政策,逐步规范我州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
(四)法律法规制定方面
2022年9月以来,国家对《耕地保护法(草案)》开展修订的工作,目前暂未印发;云南省正在开展《云南省耕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目前暂未印发;从国家到地方关于《耕地种植用途管制》的政策文件暂未下发。
(五)“稻鱼共作”方面
《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22号)中指出,各地要加大对稻渔综合种养的支持力度,将稻渔综合种养纳入农业用水、用电、用地等优惠政策支持范围。统筹利用农业生产发展、农田建设、渔业发展、种业工程等资金支持稻渔综合种养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连片开发、良种配套和研发推广。“稻鱼共作”与传统单纯种植水稻相比,稻渔综合种养能够做到减少肥料、农药用量50%以上,基本不用渔药,节支效果显著。2022年全州推广面积4.5万亩,产业发展重点县勐海县荣获云南省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荣誉称号,是全省重点示范推广的地区之一。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管理,加快建设稳产高产高标准农田,防止“非粮化”增量,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二是按照中央、省级部署要求,根据省级党政领导统一部署,我们将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三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按照全省统一的模板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由乡(镇)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和签订,报县级农业部门备案,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同时,强化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各级农村土地管理机构,切实发挥职能。建设有效的动态监管机制,在村级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土地流转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严格禁止“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流转种植非粮作物。
四是在继续稳定实施现有种粮农民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政策体系,持续加大对种粮农民特别是规模种粮主体的支持力度,助力粮食生产降本增效,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紧紧围绕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尽快建成一批集中连片、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产加销紧密衔接的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强化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感谢你们对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经济建设”工作给予支持。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贾超 2757035)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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