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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最新通知,宅基地申请只需四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09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最新通知,宅基地申请只需四步
2020年1月1日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新法下放宅基地审批权,明确,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今后,宅基地该如何申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近期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一)宅基地如何申请?
通知明确,有需求的农户可直接向村小组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委会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审批。
(1)提出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小组审议公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3)村委会审查
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4)乡镇政府审批
乡镇政府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通知同时还要求,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可否办理不动产权证?
通知明确,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