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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8-23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西双版纳州辖区内单独选址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申请人范围:项目建设单位。
申请条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和矿业权的审批条件
项目立项背景审批(备案)情况说明
拟建项目用地单位已编制完成矿产压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须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审查通过。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涉及国家规定不得压覆矿产的项目(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区的不得压覆);跨州市的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
办理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99号);在自然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查询下载。
三、实施机关
跨州市的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跨州市的由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办件类型
本行政许可事项为承诺件,办理方式为一次办。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许可的条件1.申请资料齐全;
2.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予以评审通过;
3.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有关规定。
4.建设项目业主与相关矿业权人签订了压覆补偿协议。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1.申请资料不齐全;
2.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不予评审通过;
3. 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不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和矿产资源储量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4、建设项目业主与相关矿业权人未签订压覆补偿协议。
六、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本行政许可无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来源 |
其他要求 |
1 |
关于 XXX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的申请 |
原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1、请示须套红头并加盖印章。 2、项目备案文件须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建设项目未压覆矿业权人矿区范围的无须提供压覆协议 |
2 |
(XX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 |
复印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
3 |
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协议 |
原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
4 |
三级查询结果(向省、州、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查询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 |
原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
5 |
项目立项背景审批(备案)情况说明 |
复印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
1份 |
政府和相关部门 |
|
6 |
专家审查意见 |
原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
7 |
不可避让论证材料 |
原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
8 |
属当地稀缺或具有经济价值的重要矿产资源,项目所在地州(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出具是否同意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意见 |
原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http://www.yndlr.gov.cn下载。
八、办结时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
九、许可收费及依据
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受理业务。
2.网络受理
暂不接受。
3.信函受理
暂不接受。
4.传真受理
暂不接受。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采矿权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采矿权人发送《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本行政审批事项采用书面审查。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受理决定后,由相应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是否符合本行政审批的法定条件。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审批时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结果:对予以许可的,出具书面批准文件。对不予许可的,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到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领取。
十、许可服务
(一)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景洪市工业园区榕林路1号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2)电话咨询。0691-2581503
(3)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通讯地址:景洪市工业园区榕林路1号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邮政编码:666100。
2.咨询回复
电话或信函回复。
(二)办理进度查询
申请人到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电话:0691-2581503)。
(三)监督投诉
电话投诉:0691-2154063。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通讯地址:景洪市工业园区榕林路1号;邮政编码:666100。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名称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或省自然资源厅;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的部门名称:景洪市人民法院。
附件1
办事流程示意图
图1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行政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
附件2 申请书
关于 XXX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
的申请(编写提纲)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概述:简述拟建项目立项背景、审批(备案)情况、项目基本情况(位置、拟用地范围、拐点坐标、面积,评估区范围、拐点坐标、面积)。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简要说明。
压覆区矿产资源概况:矿区、矿种、资源储量类型、埋深、质量,并分矿区、矿业权人列出压覆的资源储量。
现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将材料报上,请批准建设项目压覆范围内矿产资源。附件:
1.《关于ⅩⅩ建设项目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评估报告》及附件、附图、附表。
2.建设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详细论证材料。
3.建设项目压覆矿业权矿产资源的,应提交项目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同意压覆并不动用已批准压覆的矿产资源协议,矿业权人同意办理矿业权范围变更登记手续承诺书。
4.提交加盖矿业权人公章的矿业权许可证复印件、矿业权人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公章
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附件3 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
( )
:
经审查,提交的 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予以受理。
(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补正材料通知书
补正材料通知书
( )
:
经审查,提交的 申请,经审核,该申请材料存在以下问题:
请补正上述申请资料。
(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予受理通知书
:
经审查,提交的 申请,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如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或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撤回行政审批申请表
撤回行政审批申请表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我单位于****年**月**日取得 ,由于下列原因无法按照规定期限予以配合办理许可手续,经研究决定,我单位现申请撤回行政许可申请。
(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7 不予批准决定书
不予批准决定书
:
根据 有关规定,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受理后,经对你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认为存在以下问题: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不予批准。
如对本不予决定书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或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8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批复
编号:西自然资规矿压备字〔XX〕XX号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XXX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批复
XXX报送的《XXX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的请示》的和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查,报送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符合有关要求,同意压覆。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