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编制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主要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于西双版纳州政府网站和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下载,如有疑问,请与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榕林路1612办公室;电话:0691-2152099;电子邮箱:xsbnzrzy@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政务信息管理,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职责任务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及时通过“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发布,截至20231231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80条,其中工作动态107条、通知公告58条、业权预警4条、法律法规2条、其他信息9条,电子化率达100%二是办好“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201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办理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新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和废止文件清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策解读能力,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要素要求和公开程序进行完善,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职责,明确了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内容,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我局一是依照事项清单、权责清单、政策文件、执法公示、财政预决算、不动产登记、“矿业权”预警等重点职能职责领域,设置9个栏目,并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确保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二是高度重视后台反馈问题,抓实抓细日常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

一是由局办公室牵头统筹管理,各科室配合,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发布质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不出现泄密信息,不发布不当内容;二是加强和县市互动交流,及时沟通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利用好“12345”政府热线。截止1231日,共收到群众咨询7件,求助8件,均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和解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重视程度需加强;二是创新程度、工作标准需提高;三是公开形式需多样化,互动性不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行加强和改进,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重视程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二是提高工作标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做到数据准确可靠,公开规范及时;丰富公示形式,通过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多元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法律宣传,丰富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工作动态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规定,2023年度州自然资源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