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01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打算的通知》、《法治西双版纳建设规划(2021—2025年)》《西双版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西双版纳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现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情况和2023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坚持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和“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安排干部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干部学院组织的培训,用好《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

2、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云岭好家风系列专题片等,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组织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参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自然资源工作者要进一步锤炼党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四破四立四提”行动,贯彻执行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把自然资源工作谋细、干实,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凝心聚力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贡献自然资源力量;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及建设美丽乡村主题党日活动,实地感受具有革命精神的红色教育基地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坚定了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理想信念,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切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党的光辉历程,追寻革命先辈的光辉足迹,继续发扬革命传统,激发爱国热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3、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对表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实施办法,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述法、考评、约谈、问责追责等制度机制,抓实年度工作部署、年终工作报告、带头做好依法决策、述职述法等工作,层层压实责任。

4、强调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积极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述职述责、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完善考核机制,形成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5、科学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加强实施方案、计划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以督导检查促进工作整改、提升。

(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二,进一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保留的证明事项进行再清理,坚决杜绝继续索要已取消的证明材料。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州已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系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审批效率,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理管理系统全省上线,真正做到“系统之外无审批”,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3、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精简工作,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4、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2022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着力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举办全州“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培训3次。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州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西双版纳州基本农田保护办法》(西政发〔2011〕64号)、《西双版纳州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西政发〔2014〕9号)、《西双版纳州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西政发〔2014〕10号)、《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规范全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交易收支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西自然资发〔2020〕7号)、《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不动产测绘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自然资发〔2020〕16号)等进行清理并提出意见。按照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了《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加大本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力度,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经过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

2、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共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西自然资党发〔2019〕2号),对局党组职责任务、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程序等进行明确,完善了集体决策制度和规范决策程序。在健全完善地价决策和供地审批程序方面,逐步建立起“中介土地评估、自然资源部门内部会审、涉及部门共同会审的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审批决策程序,杜绝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出现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加大对法治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力度,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干部的交流渠道。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中发挥积极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制定、谁制定谁负责”原则,起草单位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监督和管理,严格发文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3、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云自然资源〔2020〕73号)要求,制定下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结合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抓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4、加大对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总结和宣传全省、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做好云南省年度法治人物推荐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严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使用。我州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开展执法。对行政处罚的标准严格依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0〕288号)和《西双版纳州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进行处罚。在日常执法中不存在擅自加重处罚额度的情况。

2、提高对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用互联网思维谋划好行政执法工作。运用好司法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对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运用,完善了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录入和更新。完善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全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15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单点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国土资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录入,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和优化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多措并举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精简规划方案审查流程,实行州、县(市)联合审查。推进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

2、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对自然资源部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进行了强化。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完善社会舆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做好人大、政协对本部门工作的应询和评议,接受对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严格按照《中共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规范了决策程序。在健全完善地价决策和供地审批程序方面,逐步建立起“中介土地评估、自然资源部门内部会审、涉及部门共同会审的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审批决策程序,全面强化内部流程控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收缴土地出让金方面的公益诉讼。

2、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加强政策解读,主要领导通过座客 “西双版纳热线”栏目、收听金色热线等方式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政策进行解读,着力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规解读。规范公文制发流程,进一步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

3、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征地信息,所有征地信息在中国土地、西双版纳报和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政务网进行公开,认真做好“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征地信息录入公开工作。

4、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维护,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全面规范。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维护和宣传,整合微信公众号。畅通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公开申请方式等,年内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办结率100%。

(九)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一是基于云南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开通信息查询、房屋交易和不动产抵押等10项登记业务互联网办理。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线上办结四千余件。二是加快推进不动产权电子证照工作,实现电子证照实时签发功能,截止2022年12月31日,签发“电子证照”四十余万份。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线上审批系统初步建立,网上申请受理、审批等业务不熟,群众知晓率低,审批人员不够(综合受理岗、派件岗、审批岗、制证岗)。机构改革后,县市从事规划管理人员队伍力量薄弱。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对表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实施办法,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述法、考评、约谈、问责追责等制度机制,抓实年度工作部署、年终工作报告、带头做好依法决策、述职述法等工作,层层压实责任。

2、强调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积极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述职述责、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完善考核机制,形成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3、科学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加强实施方案、计划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以督导检查促进工作整改、提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做好案件移送工作。自然资源部门结合扫黑除恶、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和卫片执法检查等专项工作,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二是更新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近年来,部分法律法规条例进行了修订(修正)以及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的划转,自然资源部门将结合实际更新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四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落实《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管事项实施清单》。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完成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录入,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和优化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多措并举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精简规划方案审查流程,实行州、县(市)联合审查。推进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二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对自然资源部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进行了强化。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完善社会舆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做好人大、政协对本部门工作的应询和评议,接受对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统筹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从国土资源到自然资源,机构进行了重构,职责进行了整合,管理范围扩大了,核心内涵发生了变化,比如从土地规划到“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从调查确权登记到行使自然资源资产产权,要积极配合国家开展自然资源立法、修法调研,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法规规章的修订和相关政策制定。

二是依法履职,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要围绕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这个重点,严肃查处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典型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好查处整改工作。

三是着力建立常态化的执法监管机制。即时监测为辅的工作方式,通过加大监测频次,缩短工作周期,有力督促地方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要改变执法的理念,改变被动执法的局面,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常态化的执法监管机制,及时发现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制止查处,有力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