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公安局领导信息

余海坤,男,汉族,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杨九六,男,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1996年7月参加工作,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郑晓平,男,彝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1987年10月参加工作,州委副秘书长(兼),州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正涛,男,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1986年10月参加工作,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俊,男,汉族,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95年8月参加工作,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罗强,男,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1984年12月参加工作,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

陈忠明,男,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机构职能职责(2022年更新)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是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担负以下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州公安工作。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及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的处理。 

()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州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涉外案件的查处。

()指导、监督全州消防工作。

()组织、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组织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依法开展对全州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对看守所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州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任务。

(十一)受理行政案件复议和应诉。

(十二) 组织实施对来我州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州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州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州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十五)组织指导全州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全州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负责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七)制订全州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州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州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警令部:负责掌握全州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和报告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指挥、调集各警种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警卫工作;负责起草并审核重要文件;负责保密、统计、文电收发运转、档案管理等工作。

2.政治部:组织开展对全州公安队伍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对策和制定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州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州公安机关的警衔日常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公安宣传,警民关系,研究制定州公安局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务系列、人员编制规定,协助地方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管理、考核、任免、交流组织,组织开展工、青、妇、警察协会、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前卫体协、公安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州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表彰奖励和优抚工作。负责州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任免、职称、劳动工资管理、以及党团、工、青、妇、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警务督察支队:负责全州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州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州公安机关督察人员培训和考核,承担全州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上级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督察事项。

4.法制支队:组织、指导有关公安保卫工作的国家法律、法令的实施;审核公安机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劳动教养案件及公安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州公安机关的执法、信访、审计工作情况;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调研等工作

5.警务保障处:负责管理、规划全州公安机关财务工作;申报、分配、管理全州公安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拨款;负责局机关的行政财务,房产基建、国有资产的管理及机关的后勤行政事务、车辆调配、环境卫生、生活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接待和大型会议活动的服务;负责管理、规划全州公安机关的装备和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物资装备。

6.监所管理支队:负责全州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管理、教育转化、深挖犯罪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教育工作制度,并督促全州监所依法对在押人员实施规范化管理;对全州监所安全防范工作各项制度进行检查落实,查处重大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全州基础设施建设、装备维修、技术建设总体规划;强化全州监管民警队伍教育管理。

7.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负责指导、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对计算机安全产品实行行业管理,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指导、组织、实施全州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8.出入境管理支队:管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事务;管理外国人签证、居留事务;管理内地居民因私往来和前往港澳地区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事务;管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事务;管理入籍、退籍、复籍等国籍事务;依法控制法定不准入境人员的出入境活动;收集、处理出入境活动中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出入境正常秩序的情报信息;打击非法移民活动,查处并指导全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妨害边境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协助、配合其他警种查处涉外案()件;通过出入境管理工作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归口管理和担负公安外事工作等职责。

9.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全州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管理全州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侦办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全州常住人口、重点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州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负责全州特种行业以及养犬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公安派出所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全州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州大型活动、重要会议、重要警卫任务的防爆安检工作,处置全州范围内可疑爆炸物;指导全州保安服务业和机动车营运行业工作;负责查处危害校园安全的案(事)件和指导校园安保工作;负责边境地区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和整治工作;负责防范查处打击境外枪弹流入的案件。

10.经济案件侦查支队:负责全州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掌握和研究全州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收集经济犯罪的动态和信息,拟定预防和打击对策,并直接承办有管辖权的各类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

11.刑事侦查支队:负责指导全州刑事侦查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各种刑事犯罪情况和资料并制订对策;协调指挥和直接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案件和需跨地、州,跨县、市联合侦察的大要案件工作;组织实施对案件,人犯的通报、通缉和追捕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州刑事技术工作,参与对大要案件的勘验等侦查工作。

12.禁毒支队:负责全州公安机关的禁毒工作,组织对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调查研究和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和直接参与重特大毒品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全州的禁种禁吸工作和强制戒毒所的监管,对零星贩卖、吸食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进行调查研究和侦查;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同邻国警方和国际禁毒组织的合作。

13.科技信息化处:承担全州公安科研立项及管理、信息化建设、金盾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任务;承担全州公安专线电话、无线通信工作,局机关有线业务、话务、图像、电视电话会议等技术服务;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维护修理机关信息通信设备。

14.特警支队: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承担的特殊任务。

15.警卫支队:负责全州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指导全州警卫工作。

16.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全州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起草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交通组织,维护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研发运用全州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及智能交通系统;负责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审查工作;负责设置和维护交通设施;预防、处置交通事故,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负责处理交通违法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警卫和交通管制工作;对各县(市)公安交警大队进行业务指导。

17.州看守所:依法收押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对被羁押的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保障监所安全;依法对在押人员进行监管、督促落实行为规范,生活卫生及考核奖惩;依法对在押人员进行监规、法制、道德、前途、形势和劳动教育;对在押人员进行生活、卫生管理;依法对在押人员提讯、会见、通信,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开展深挖犯罪,收集犯罪线索、扩大战果;依法打击牢头狱霸,对牢头狱霸实行严管,对已判刑的犯人进行押解投牢;依法对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假释、暂于监外执行,对在押人员档案管理,开展信息采集;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发生,依法处理在押人员死亡事件;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按法定程序进行。

三、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德路1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6912167110

邮政编码:666100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一、办公地址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德路13号

二、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91—2167110

邮政编码:666100

四、负责人姓名

李力,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