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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问答(教育保障)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04
1、进入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则是什么?
答:进入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切实保证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如何改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
答:积极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优化配置城镇公办优质教育资源,逐步提高公办学校和优质学校招收进入城镇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的比例。
3、如何保障民办学校招收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的在校学生补助经费?
答: 各级财政根据民办学校招收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的在校学生人数,按照公办学校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划拨补助经费,用于提高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
4、云南籍进入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其收费、管理等有关政策如何规定?
答:云南籍进入城镇的云南籍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的“免补”有关政策,其收费、管理等与当地城镇居民子女完全相同。
5、云南籍进入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有何教育帮扶政策?
答:云南籍进入城镇的云南籍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全州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入学报名和录取,与其他在校学生享受同等的助学金、奖学金和减免学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