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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问答(总体思路)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14
1、为什么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
答: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转变为城镇居民,既可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产业工人,使城市社会服务获得稳定的人力资源支撑,促进城市二、三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又可使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传统农业生产中分流出来,逐步集中土地等生产要素,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实现富裕农民和繁荣农村的目标,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实现西双版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
2、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有什么意义?
答: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有利于促进城乡共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3、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制度创新和调整完善、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科学的城镇人口管理服务机制,让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后能够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和待遇。
4、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力争“十二五”期间每年实现2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逐步使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全部转变为城镇居民,有条件的农民工大部分转变为城镇居民,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能够基本在城镇稳定下来并获得发展,地已征用未转非人员的城镇居民身份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到2020年全州城镇新增户籍人口25万人左右,城镇户籍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比重上升到40%左右,城镇化率达55%左右,基本实现全州城乡人口在城市、城镇和农村的合理布局。
5、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和谐西双版纳为总体要求,以促进进城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为突破口,以稳定和维护农业转移人口原有的权益为着力点,以确保农村转户进城居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益和待遇为推手,以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城乡经济为目的,着力完善各项制度和改革配套措施,逐步缩小附着在户籍上的政策差异,形成科学的人口管理机制,畅通城乡要素流转渠道,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形成城乡区域人口的合理布局,加快西双版纳城镇化发展进程。
6、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科学规划、循序渐进,以人为本、自愿有偿,综合配套、统筹推进,立足实际、积极稳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7、本次“农转城”与以往的“农转非”有什么区别?
答:按照现行“农转城”的相关政策,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后,除可继续保留原有的农村权益和政策外,同时,享有城镇居民同等权益和待遇(简称为“城乡两床被子,十件衣服”)。也就是给予进城落户农民“城乡兼有”的特殊身份待遇,既能享受农村惠民政策,又能平等共享城市的公共服务。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继续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权和林木所有权、宅基地及农房的使用权、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分配权、继续执行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等各项权益。同时,也可享受城镇就业、养老、住房、教育、医疗等各种保障权益。
8、组织协调机构如何设置?
答: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组织协调机构设在各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