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权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形成良好的警民互动关系,进一步提高人民警察形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动态类栏目做到实时更新,非动态类栏目按照规定适时更新,杜绝空白栏目出现。2022年以来,在“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窗口公开发布信息252条;在各级各类媒体发布稿件3726篇/条,其中中央级252篇/条、省级532篇/条、州级294篇/条。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严格保密审查基础上,对全局所有政务信息做到应发尽发,最大程度提高政务透明度。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非涉密重点,积极公开法定内容、常规内容、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及时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州公安局新闻办牵头建立了“全州公安新闻舆论工作群”微信群,成员覆盖州、县两级和州公安局各部门宣传业务骨干,实现了新媒体宣传联通、互动的“短平快”。三是妥善处置涉警舆情。2022年,全州共发生涉警负面舆情5起(较去年持平),在省、州、县三级联动发力下,策划发布“战疫安边固防”主题宣传,相关正能量得到有效发挥,舆情得到有效反制,成功化解了舆情炒作风险。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时刻紧盯“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窗口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积极响应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及时更新组织机构和动态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为群众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服务。二是主动抢占新媒体建设、运用先机,全州公安机关建成了覆盖全州3个县(市)具有公安特色的新媒体矩阵(微博、微信、头条号、抖音号)。截至目前,全州共开通认证的新媒体21个新媒体账号,共拥有61.4万粉丝,是我州政法系统第一大新媒体矩阵。三是按照开展“12345”政府热线平台系统的统一部署,明确任务分工,认真梳理来件内容,及时答复群众,为群众解决问题。2022年共受理“12345”政府热线工单321件,已全部办结答复。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正常有序,未收到群众举报事项。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审核发布、安全保密等制度规范,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谁公开谁负责”工作要求,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事项,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25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401

行政强制

11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发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存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人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2年度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部分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薄弱,能力参差不齐,存在动态更新不积极、错误整改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对需公开的细腻内容把握不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提升专业素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公开工作确定实效,加强履职监督,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形成准确、及时、全面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的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办理程序。四是进一步规范舆论引导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平台运维值守机制、网上互动回应机制、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继续做好涉警舆情处置;同时持续加强警民互动,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立足警务警情,坚守主责主业,主动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晒政、问政、理政,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引导公众关心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安局未收取支付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202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