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训词精神和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大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对动态类栏目做到实时更新,非动态类栏目按照规定适时更新,除因涉密原因外,杜绝空白栏目出现。2021年以来,在“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窗口公开发布信息325条;在各级各类媒体发布稿件共3792篇(条),中央级172篇(条),省级659篇(条),州级2961篇(条)。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州公安局不断规范依申请事项办理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机制。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严格保密审查基础上,对全局所有政务信息做到应发尽发,最大程度提高政务透明度。一是推进执行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持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等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每年对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维护更新;按照权责清单目录,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扎实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州公安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敢于亮剑、善于发声,关注涉警舆情案(事)件5起(2020年为4起),同比上升20%,有效处置涉警舆情5起,管控率达100%,全州涉警负面舆情得到有效管控、妥善处置,未发生较大涉警负面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时刻紧盯“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窗口网站这一信息公开主阵地,及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年内未出现因被省州监测发现,造成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二是积极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维护,在与人民网、云南法制报、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广播电视台等专业媒体合作的基础上,全州公安机关建有21个新媒体账号。其中,微信公众号7个(订阅号6个、服务号1个)、微博6个、抖音1个、今日头条5个、政务公开网站2个,共拥有51.4万粉丝。三是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用“12345”政府热线平台系统的通知》统一部署,州公安局明确任务分工,认真梳理来件内容,及时答复群众,为群众解决问题。2021年共受理“12345”政府热线工单227件,答复办结227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公安局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谁公开谁负责”工作要求,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三是责任追究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事项,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69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354

行政强制

16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发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存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人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州公安局机关个别部门和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不及时,公开形式不便于群众获取。二是新媒体管理不到位。个别新媒体平台存在动态更新不积极、错误整改不及时的问题,影响年终考核成绩。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州公安局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公安机关日常工作,督促局机关各部门及时报送本部门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作风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形成准确、及时、全面的履行政务公开责任的工作机制,确保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四是进一步规范舆论引导工作。严格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和“5+N”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做好涉警舆情处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