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1-12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编制了《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如工作发生变化调整,《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除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向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若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可以不予提供。

一、受理申请机构及途径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德路13号;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2167258;传真号码:2167008;邮政编码:666100;电子邮箱:xsbnzgaj_2022@163.com。

二、申请受理形式

申请人向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代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西双版纳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网站链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74766b53-ed31-455e-9777-fc9b0f031d8b)向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出申请,也可以填写《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公布的电子邮箱提出申请。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在收到《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进行登记,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四、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若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时,严格按照州价格主管部门、州财政部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明确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机关直属职能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拨打监督电话“12389”投诉,接受的投诉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德路13号(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督察支队),邮编:6661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纪委、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附件:1.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