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30

 

 

陈传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规范和管理的几点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现状

近年来,随着全州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发展,电动自行车以价格低廉、操作简单、适应群体大、驾驶准入门槛低等诸多因素,选择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的群体越来越大。目前,我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公布《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管理。经统计,目前我州共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110245辆,其中合标电动自行车194辆,超标电动自行车110051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占在册电动自行车总数的99.82%,还有大量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未办理注册登记。上半年,全州发生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6534起,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627起。其中,电动自行车方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312起,造成3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061元。全州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144起,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9起。其中,电动自行车方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3起,造成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200元。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落户和使用问题,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老年代步车由于其具有灵活轻便、价格低廉、操作简易,既不用车牌驾照,又不用缴税年检等特点,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目前市面上在售的老年代步车按照燃料种类区分有两种,一种是汽油驱动,另一种是电驱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定义术语和类型》(GA802-2014),该标准中并未对老年代步车的车辆类型进行定义,且国家机动车整车公告产品信息中也查询不到此类车的产品信息,而老年代步车生产商及销售商也不能给车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因此,公安交警部门无法对此类车进行登记注册,从而造成老年代步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存在道路安全隐患。由于老年代步车无法在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注册,导致此类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往往无法对其进行处罚,考虑到驾驶人大多是老年人,安全意识薄弱,对民警的执法也容易产生抵触情绪,所以对老年代步车驾驶人民警一般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给民警日常执勤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三无”的老年代步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没有保险,对受害人的赔偿只能是驾驶人自己承担,事实上很多驾驶人无力赔偿或者不履行赔偿义务,甚至以逃逸的方式逃脱赔偿责任给受害人带来伤害,也给交警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需要事故处理民警花费大量精力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延长了交通事故处理时间,容易发生长时间处理不完受害人上访等事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依据州情尽快制订或完善有关管理规定。针对全州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快速增长,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实际,经充分调研、反复酝酿、多次修改,研究起草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办法》,现已提请州法制办纳入2019年立法计划,待完成社会意见征求、专家审核论证等程序,拟按立法程序提交州人大审核审议。待我州地方管理办法出台后,将强制要求全州电动车销售网点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实行代牌销售,将严格对超标二轮电动车及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进行管理并要求驾驶人取得“EDC机动车驾驶证,以期通过规范管理,最大限度遏制超标二轮电动车及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乱象。目前,交警支队正联合工信、发改、市场监管、治安等部门和警种对全州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组装、销售企业、商铺进行梳理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基础台账,督促销售企业、公司签订承诺书,针对性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题调研,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存量,预防安全风险。

(二)加大宣传提示,稳步过渡2018515日,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发布,于2019415日起正式实施。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全州电动自行车行业新标准实施监管工作,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电动车经销商宣传电动车新国标执行规定以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大动静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定期公布严重交通违法黑名单、曝光典型案例、记者随警作战等方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严管严治的良好氛围。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深化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寨、进企业、进寺庙、进家庭,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引导群众自觉摒弃非机动车交通陋习,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网络,培育和发展城市公交通体系,积极引导群众公交出行,大力进行绿色宣传,以强化群众绿色交通意识。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久久为功、长期治理的思路,通过以城乡主干道、商业区、学校、集市等为示范点,合理安排勤务,集中优势警力,全方位、多时段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结合礼让斑马线治理行动,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逐步形成文明通行、安全通行的行为习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以城乡主干道及主要路口为重点区域,通过定点执勤为主、机动巡逻为辅、临时设点查缉等方式,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现场纠违制止、警告教育、违法查处。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建言献策,借助全国文明城市世界旅游名城创建等契机,推动完善城市城镇道路非机动车道建设,通过增设非机动车道、机非隔离设施、专用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措施,保障电动自行车交通的安全性、连贯性,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减少交通秩序混乱和事故隐患。2019年上半年,全州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8000起。下步,全州公安交警部门将以新中国70周年大庆安保为契机,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源头隐患清零、路面秩序净化、农村安全守护、交通宣传攻势、社会协同共治”五大攻坚战,通过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及时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有效减少电动车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

感谢您对全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