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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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是专门负责保护全州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执法机构。其基本职能有:

1.按照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督促全州森林公安刑事执法工作和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

2.负责组织、指挥和直接查处全州林区发生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案件,受理、督办跨县市区域的重特大案件。

3.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划》(公通字[20209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七局)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7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5种案件,共33种刑事案件。

4.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3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

5.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

6.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

7.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疏导、治安维护等。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一是严守生态红线,严打涉林违法犯罪。紧盯林区治安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执法办案主业意识,充分发挥执法主力军尖刀作用,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全州共受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2935起,比去年同期2121起增加814起增长38.38%,共查处各类案件2881起,比去年同期2013起增加868起增长43.12%。其中立刑事案件664起破617起,受理林政案件2263起查处2256起,受理查处治安案件8起;查处各类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2189人,其中刑事涉案人员 490人(采取强制措施151人:其中拘留2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147人),移送起诉344起294人,待处45人;行政涉案人员1702人,其中行政处罚1611人,待处91人;治安处理8人。依法收缴野生动物及制品 1176头/只/件、枪支424支、猎具4226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随着易武“11.26”、布朗山“3.25”种茶毁林舆情发酵,省、州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实地调研,专题研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相继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公安机关职能职责,州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下发《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打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集中打击整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和《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柳廷龙副州长和州公安局领导先后10余次深入布朗山、勐混、贺开、易武等林区一线现场督战。森林公安领导带队作战,靠前指挥,成立2个工作组3个工作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州公安局抽调42名精干警力进驻勐海县布朗山乡勐昂村委会勐昂村小组石场、新曼娥水库和章家村委会空坎二队“桑勒”、格朗河帕沙新寨、勐往曼糯5个点,全面加强提级办案工作。自2019年11月26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至2020年10月8日,全州共受理林地林木案件1836起查破1772起,其中立刑事案件504起破482起,受理林政案件1332起查处1290起,查处涉案人员1713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7人,移送起诉322起279人,待处18人;林政处罚1247人,待处42人。涉案林地面积17352.9185亩;三是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通过专题研讨、函请上级部门、对下出具指导意见、参与法律法规立法修订工作、开展普法宣教、履职尽责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形式全面贯彻执行《决定》各,并就受立案范围、加重处罚的范围和幅度、以食用为目的而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处罚、《决定》的溯及力、野生动物价值的认定等5个方面对《决定》的执行提出了11个方面具体的意见建议。对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存在遗漏、群众野生动物保护观念薄弱、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法检机关证据审查认定标准过高执法思想不统一等产生的执法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2020年以来,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510起查破492起,其中立刑事案件96起破78起,受理行政案件414起查处414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03人,其中刑事处理39人、林政处罚364人;四是加强技术工作,为执法司法提供有力支撑。在往年探索的基础上,对于林地原有植被毁坏程度、围剥树皮林木毁坏程度的认定量化标准方面有了方向性意见,并努力探索切实可行的量化测量方法,同时,简化流程,改进送检方式,提供及时高效司法鉴定服务。安排技术人员蹲点服务采集一手送检数据,现场教学讲解鉴定数据的采集要点,勘验、鉴定工作的难点、堵点,不断提升办案民警的勘验和数据采集能力。2020年共出具鉴定意见书1003份,出勘现场50余次,现场指导数据采集、勘查程序30余次。在州检察院开展的“回收林地公益诉讼行动”中,支援检察机关解决鉴定难问题82件,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行动的有效推进提供技术支撑;五是狠抓火案查处、缉枪治爆和林区禁毒工作。准确把握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和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要求,采取超常规措施,依托林区巡护、卡点查缉、专案侦查、法制宣传、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防火工作预案,开展无火清明、双严、林区缉枪治爆、禁种铲毒踏查等专项行动。2020年,全州共受理违规用火、火灾案件80起查处78起,综合查处率97.50%,其中立刑事案件10起破8起,破案率80%;受理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8起,查处率100%;受理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62起,查处率100%。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人员78人,其中刑事处罚8人,行政处罚8人,违规野外用火处罚62人。发生境外火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收缴各类枪支424支、子弹306发。全力清剿了林区枪支隐患,未发现毒品原植物场所,巩固了林区无毒品原植物种植成果;六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效长治”任务,整改完善接处警、处突维稳机制等指导性文件,制定《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聚焦黑恶案件背后的行业监管漏洞,排查涉林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线索,持续核查林政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信访案件“四类案件”,努力发现可能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2020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排查各类案件1414起,其中刑事案件455起,行政案件931起,治安案件28起,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从其他渠道获取黑恶线索3条,移交州公安局1条、自办线索1条,无涉黑涉恶行为。

2.加强疫情防控和林区防控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市场整治防控。根据《西双版纳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动物检疫组工作方案》要求,制作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传片,印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禁止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告知书》20000份,联合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等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和清查,投入警力13812人次,车辆4342台,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花鸟、古玩、农(集)贸市场、餐饮、货运、药材、五金和旅游商品等场所716次4139家,收缴野生动物及制品1050头∕只∕件,救助野生动物124头/只,猎具4226件。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中药材物种市场调研,目前全州共有中药材企业53家从业2516人,中草药1724种,其中500多种通过物种鉴定;二是加强社区网格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组织对老住宿区、新办公楼、江南污水厂、版纳晨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西双版纳实验站北方仪器厂域等5个网格区开展防控值守、卫生打扫53次580人次,开展防疫宣传、人员排查、入户检查87次3100余人次,粘贴发放防蚊告知书和创文调查问卷、宣传册和海报2912份、制作户外公告和展板49块、清理积水点1500余次、垃圾4.5吨,未发现疫情情况。州森林公安局和局直属各党支部148名民警、辅警及公益岗向西双版纳州红十字会捐款32,160.00元、84名党员自愿捐款8,650.00元、15名民警职工自愿献血1500ML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勐养、勐腊两个派出所党支部在疫情防控期间由于工作突出,受州委州直机关工委表扬;三是夯实基层基础,筑牢边境林区防控。加强与林草、保护区管护等部门开展林区联合巡逻防控,增密、扩展武装巡护路线,组织开展林区武装巡控。加强边境口岸、通道、便道、以及56个村委会、村小组开展巡逻防控81次1000余公里,严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入境内流,震慑犯罪。加强警种合作,森林公安查处各警种移交案件线索5起,收缴枪支1支,射钉弹88枚,铁砂1公斤。发挥辅警队伍在乡镇驻点执勤、巡山护林、堵卡查缉、协助办案、宣传发动的积极作用,辅警提供涉林案件线索109条查处案件179起;四是深入推进“五小工程”建设。根据《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和谐警民关系新“五小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各派出所认真组织开展了“五小工程”专项行动。破小案回访63起、排查警情1368个、清理案件2586起,未发现当处未处、改立未立、可破未破涉林行政、治安案件。为群众办小事,完善村规民约23份、捐资助学助残7人、捐款10,000.00元。向村民提供培植育苗技术指导5次,面积达100余亩,助推村民经济发展。解答涉林疑难问题7次,化解纠纷17起,帮助村民销售蜂蜜60公斤、南瓜142斤、冬瓜200余个,解决滞销农产品困难。开展爱心公益活动23次访贫问苦900余人,捐款50,000.00余元,暖心活动受到群众好评。深入挂钩扶贫村委会、村小组开展卫生整治15次,治理人居环境得到提升,为建档立卡户协调水泥23吨建盖房屋,助力村民早日实现小康;五是开展重点物种防范。配合林草部门实时监测亚洲象活动,及时发布亚洲象动态信息256条,防止亚洲象肇事肇祸。今年来,全州共发生亚洲象肇事肇祸9起,造成7死5伤,救助亚洲象1头。

3.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提升执法主体能力。突出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基层一线民警这一执法主体,充分利用党委中心学习组、法宣在线、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手机APP等平台开展了全警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及运用练兵工作,组织45名民警参加高级、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外聘检察官、法律顾问为民警进行涉林案件专题执法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针对各类专项行动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举办法制业务培训班,为11名行政执法证到期的民警集中换证;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制定《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关于规范森林警察部门执法办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森林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有关问题的意见》《“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刑事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原来的“受案、立案审查、立案后侦查、履行通知告知义务”基础上增加“案件审核把关、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两个环节,并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和一季度执法质量考核,加强执法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改,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和执法大队专业团队优势和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提供基层法律咨询110余件次,讨论疑难复杂案件67件/次,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召开专题会议2次,出庭应诉1次。严格执行“一案一审”和 “四个一律” 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台账,严把案件“出入口”关,审核审批刑事案件474件/次、林政案件2055件/次,办理转交信访案件6起;三是规范执法办案场所使用。出台州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规定》《刑事案件法制部门“两统一”工作实施办法》,统一执法办案场所工作台帐,健全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制度,把执法活动全流程记录要求落到实处;四是强化检法协调配合。通过与各级政法委、法院、检院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交流、个案咨询、专题研讨、现场分析会等方式开展执法问题研讨21次,协调解决了案件定性、证据固定、追溯时效、案件管辖权等多个办理涉林违法犯罪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各执法办案单位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五是认真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民辅警深入学习“三个规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具体要求。如实填写并按要求上传《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办理案件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登记表》。各办案部门梳理排查2015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22日期间办理的案件5774起,其中刑事案件2518起、林业行政案件2525起、治安案件731起,均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六是认真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对照等六个执法突出问题,各办案部门梳理排查了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办理的238起刑事案件和803起林业行政案件,未发现“案件来源不清、受案不及时、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未按规定对讯(询)问过程录音录像、不依法履行通知告知义务或告知错误的、警综平台电子卷宗材料与纸质卷宗材料不一致”问题。

4.加强协调,加大投入,全面提高森林公安警务保障水平。一是加强协调争取专案经费支持。投入经费62,1000.00元购置一批办公设备,积极协调防火经费、种茶毁林专项资金1,000,000.00元,保障专项行动和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投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协调争取物资、积极筹措136,400.00万元资金采购等方式,保障基层一线疫情防控所需的一次性口罩11100个、护目镜100套、防护衣90套、预防中药3600袋、酒精332斤、消毒液280斤及温度计、喷壶、灭蚊灭鼠药等物资,组织人员定期对州局和派出所办公区和生活区(食堂、备勤室等)、网格片区开展病毒消杀;三是周密预算收入、从严控制支出。围绕工作重点,科学合理编制2020年经费预算及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严格预算执行。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2019年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合理调整支出结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查清查实现有固定资产现状的原则,开展为期2个月的资产清查,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台账,按程序规范处置涉案物品案件8起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

5.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实战能力增强。一是加强信息系统整合运用。州局7个派出所视频监控接入全州视频监控平台,全州护林员系统、防火监控系统接入州森林公安局指挥中心;二是推进数据信息化服务实战应用。推广应用“警综平台-疫情查询模块”和身份核查系统,采集数据928条,核查比中12人次;开展cop15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举办信息采集专题培训1次,采集信息1427条。继续推进林区警务系统数据采集工作,2020年共采集各类信息520256条;警综平台录入刑事案件664起,录入行政案件2263起,通过信息化手段,查询确认并抓获涉案人员501名,信息化服务实战效能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强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建设。全面开展公安网络信息化安全大检查,清查计算机、交换机、移动警务终端等各类网络设备共229台并纳入动态管理,100%安装“三个必装”软件和粘贴“严禁一机两用”标识。保障林政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公安网站、计算机、审讯系统、中心机房等信息化设备运行正常,开展各类服务器、设备、系统、会议等运维保障290次,日常巡检指挥中心、中心机房98次。签订《公安信息网络安全责任书》《移动警务终端使用承诺书》204份,有效杜绝网络安全事(案)件的发生。

6.队伍管理不断加强,正规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下发州森林公安局《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建设“五强五带傣乡模范机关”推进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工作方案》《领导干部上讲堂计划安排表》等规范性文件,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020年,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5次,先后与水上巡逻总队、中国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支部、西双版纳森林公园等单位横向学习研讨及局直属各支部之间纵向交流学习座谈16场次。深入开展“云南模范机关”“五强五带傣乡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和“云南公安党旗红”“寻标对标达标创标”“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实施“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下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基层党组织任期等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2020年,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参加专题学习和研讨167人次,79名在职党员签订了专项整治承诺书,开展义务植树3次,种植树苗220余株,13个基层党支部已完成指标申报任务,机关6个党支部与派出所党支部结对,6个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领导干部上讲堂24期,参训人数311人次,组织7名党务干部参加了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基层党建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87名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利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参加“学条例、在线测、见实效”活动,测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3名,接收、转正预备党员6名。组织开展“党课开讲啦”、党员志愿者帮扶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局领导讲授专题党课等形式多样的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优秀共产党员受表彰;二是抓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州森林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了党委负责、纪委协调、部门齐抓共管、民警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穿于全州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始终。各部门每月对全体民警进行不少于2次廉政教育提醒,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队伍建设开展情况,及时掌握队伍思想动向。坚持抓早抓小,落实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15人次,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民警提醒谈话1人次,开展督察检查43次,发出督察整改通知书2份,提出督察建议和整改建议144条,促进了内部管理。受理办结举报投诉案件4起,均未存在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入股等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和家风推进“清廉傣乡”建设系列活动,共走访民警家庭10户,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99份,清查民警187人次,采集监督对象信息135人。对本单位涉及周永康、李东生、孟宏伟、孙力军及白恩培、仇和、秦光荣、曹建方等留存、保管的文字材料、图片、音频资料有关事项内容进行集中清理,逐一登记。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执行“三项纪律”责任书》《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251份。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组织民警学习《云南省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读本》、观看警示教育片4部、实职处级领导撰写观后感5篇、撰写警示剖析材料97份,编发廉政纪律和保密安全等警示短信20余条,进一步增强遵章守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2020年共支出三公经费226,300.00元,与上年同期372,000.00元相比少145,700.00元,下降39.1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00元,与上年同期2,500.00元相比少1,400.00元,下降5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5,200.00元,与上年同期369,500.00元相比少144,300.00元,下降39.05%;三是扎实开展“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制定下发主题实践工作方案、专项督察方案、警示教育方案,通过召开主题实践部署会、推进会、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开展立家规正家风、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督查检查等方式,集中整治工作中“庸、懒、散”的问题,推进主题实践。针对办案区使用管理、接警处警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查摆问题,完善制度,落实整改,推进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研究制定《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2020年下半年重点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并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扩大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方案、全省“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柳廷龙局长在全州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印制《云南省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学习手册、《云南省公安机关教育整顿》卡片400份,制作“教育整顿”专栏, 悬挂宣传横幅8条,切实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五是加强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妇委会、工会、森林警察协会作用,举办养生与保健知识讲座,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为民警展现自我、沟通交流、提升能力搭建平台,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开展节日慰问2次、探望生病住院和驻村民警12人、慰问病故民警及去世民警家属2人、为100名在职民警和36名退休老干部送上节日生日慰问,对10户民警家庭进行“廉政家访”,老干部工作机构受到州委老干部局表扬。州局“1.15”专案组荣立集体二等功,一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一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名民警受到州委政法委表扬,两个集体受到州委州直机关工委表扬;六是强化教育培训。面向全体民警开展培训需求调查, 下发公安机关《练兵大纲》《练兵手册》《2020年全州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举办统一涉林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新冠肺炎和登革热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志愿者规范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和新招录辅警岗前培训班5期326人次参训。组织100人次参加全警实战大练兵暨手枪操作、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全警实战大练兵警衔晋升战训合一、州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等各类培训班19期;七是扎实做好各项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十三五”时期精准扶贫攻坚政策,加强挂包帮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走访宣传工作,局党委成员多次深入挂钩扶贫村勐腊县勐腊镇补蚌村委会补蚌村小组、大沙坝村小组看望慰问驻村工作队员及建档立卡户,讲授“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党课,对35户建档立卡户入户开展走访活动并核实更新明白卡,为88户村民送上春联及节日的问候、为贫困户购买16吨水泥,组织民警积极购买大沙坝村小组贫困户李新民滞销柚子980个,共计11,7600.00元,发放宣传单200余份,粘贴宣传图片40余张,受教育人数230人次;八是抓好森林公安宣传报道。民警采编的稿件被省级媒体以上媒体采用49条,其中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媒体21条、省电视、云南法制报等省级媒体28条,被省局网页采用信息341条,发布微博文章510条,上报省局新媒体信息300条,成功处置舆情4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6,186,958.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92,827.24元,占总收入的99.4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4,130.76元,占总收入的0.54%。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7,071,178.66元,增长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27,551.03元,增长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20年社保中心配套职业年金收入,增加收入4,069,248.34元;2、2020年发放的2019年考核奖标准提高,工资增加收入683,689.82元;3、2020年退休人员死亡2人,死亡抚恤金增加收入373,218.80元;4、2020年新增辅警95人,增加辅警工资及保险收入2,804,060.00元;5、政法机关保障经费增加收入158,502.24元。其他收入减少956,372.37元,下降4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省森林公安局案件补助款比上年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6,695,928.77元。其中:基本支出31,484,209.42元,占总支出的85.80%;项目支出5,211,719.35元,占总支出的14.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6,312,731.73元,增长20.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77,713.19元,增长27.95%;项目支出减少564,981.46元 ,下降9.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0年社保中心配套职业年金支出增加4,069,248.34元;2、2020年新增辅警95人,增加辅警工资及保险支出增加2,505,314.9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84,209.42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6,877,713.19元,增长27.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0年社保中心配套职业年金支出增加4,069,248.34元;2、2020年发放的2019年考核奖标准提高,工资支出增加384,694.22元;3、2020年新增辅警95人,增加辅警工资及保险支出增加2,505,314.9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055,183.23元,占基本支出的92.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29,026.19元,占基本支出的7.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11,719.35元。项目支出减少564,981.46元,下降9.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政法机关保障经费支出减少861,275.83元;2、2020年退休人员死亡2人,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373,218.80元。

项目1:2020年森林公安业务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2020年森林公安业务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收到2,964,100.00元,支出2,960,900.00元,其中:印刷费80,000.00元,邮电费618,614.00元,差旅费678,596.00元,维修(护)费35,280.00元,其他交通费41,993.80元,专用材料费2,346.00元,被装购置费1,320.00元,劳务费400.00元,委托业务费676,985.00元,租赁费42,168.00元,奖励金5,200.00元,培训费22,0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485.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0.00元(嫌疑人体检2,387.63元、宣传板制作费6,040.00元、审讯人员用餐2,062.37元),办公设备购置76,300.00元(装订机6台15,000.00元、台式电脑3台29,550.00元、笔记本电脑2台24,700.00元、打印机3台7,05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19,300.00元(执法记录仪18台33,300.00元、移动警务终端10台86,0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35,382.00元(执法场所门禁32,207.00元、指挥中心172,500.00元、弱电建设工程款130,675.00元)。

项目开展取得的成效:紧盯林区治安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执法办案主业意识,充分发挥执法主力军尖刀作用,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全州共受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2935起,比去年同期2121起增加814起增长38.38%,共查处各类案件2881起,比去年同期2013起增加868起增长43.12%。其中立刑事案件664起破617起,受理林政案件2263起查处2256起,受理查处治安案件8起;查处各类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2189人,其中刑事涉案人员 490人(采取强制措施151人:其中拘留2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147人),移送起诉344起294人,待处45人;行政涉案人员1702人,其中行政处罚1611人,待处91人;治安处理8人。依法收缴野生动物及制品 1176头/只/件、枪支424支、猎具4226件。

项目2:毁林种茶专案经费

毁林种茶专案经费收到800,000.00元,支出796,739.55元,其中:差旅费636,981.00元、专用材料费46,859.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298.0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01.20元。

项目开展取得的成效:通过深入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公安机关职能职责,州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下发《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打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集中打击整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和《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柳廷龙副州长和州公安局领导先后10余次深入布朗山、勐混、贺开、易武等林区一线现场督战。森林公安领导带队作战,靠前指挥,成立2个工作组3个工作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州公安局抽调42名精干警力进驻勐海县布朗山乡勐昂村委会勐昂村小组石场、新曼娥水库和章家村委会空坎二队“桑勒”、格朗河帕沙新寨、勐往曼糯5个点,全面加强提级办案工作。自2019年11月26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至2020年10月8日,全州共受理林地林木案件1836起查破1772起,其中立刑事案件504起破482起,受理林政案件1332起查处1290起,查处涉案人员1713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7人,移送起诉322起279人,待处18人;林政处罚1247人,待处42人。涉案林地面积17352.9185亩。

项目3: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收到100,000.00元,支出100,000.00元,其中:差旅费61,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0.00元。

项目开展取得的成效:准确把握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和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要求,采取超常规措施,依托林区巡护、卡点查缉、专案侦查、法制宣传、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防火工作预案,开展无火清明、双严、林区缉枪治爆、禁种铲毒踏查等专项行动。2020年,全州共受理违规用火、火灾案件80起查处78起,综合查处率97.50%,其中立刑事案件10起破8起,破案率80%;受理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8起,查处率100%;受理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62起,查处率100%。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人员78人,其中刑事处罚8人,行政处罚8人,违规野外用火处罚62人。发生境外火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收缴各类枪支424支、子弹306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61,992.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7%。与上年对比增加6,515,614.43元,增长22.05%,主要原因是:1、2020年社保中心配套职业年金收入,增加4,069,248.34元;2、2020年新增辅警95人,增加辅警工资及保险收入2,804,0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160,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装备购置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41,95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3%。主要用于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54,42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9,934,81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438,41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1%。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装备购置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31,4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9,966.45元,完成预算的7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7,646.45元,完成预算的83.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20.00元,完成预算的3.8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年初计划大修的车辆,后考虑车辆已接近报废年限,维修后使用时间不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车辆未更换大的零部件。2、公务接待费预算按以往开支申报,2020年上级对我局检查调研减少,需接待人员和次数减少,预决算差额较大。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5,077.17元,增长1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317.17元,增长1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0.00元,下降34.8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毁林种茶专案的开展,成立2个工作组3个工作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车辆出动频繁,燃油使用费用增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020年上级对我局检查调研减少,需接待人员和次数减少,接待严控陪同人数,降低用餐标准,接待费开支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646.45元,占99.37%;公务接待费支出2,320.00元,占0.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646.4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7,646.4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开展案件侦查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3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案件协助调查和调研等相关工作,产生的3次接待,接待28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0,638.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619.51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增加95人,公用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日常公用支出,具体支出为:办公费233,157.94元、印刷费7,175.00元、手续费9,744.58元、水费3,890.30元、电费130,830.83元、邮电费12,554.68元、物业管理费235,751.64元、差旅费18,446.00元、维修(护)费32,017.00元、租赁费62.658.55元、会议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320.00元、专用材料费57,261.88元、被装购置费960.00元、劳务费31,950.00元、工会经费257,156.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701.07元、其他交通费用933,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162.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48,277,636.14元,其中,流动资产3,292,781.87元,固定资产44,984,854.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966,939.3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55,231.29元、固定资产增加26,022,170.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8277636.14

3292781.87

44984854.27

30189895.97

2968516.14

 

11826442.1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底因机构改革我单位名称由原来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变更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3901111


       附件: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