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18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汇总)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194 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6 万元,公务接待费 18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汇总)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上年预算安排 0 万元,上下年度持平,原因:我单位预计2017年度不安排相关临时出国(境)的公安警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汇总)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105 万元,比上年减少 33 万元,下降23.91 %,原因:2017年度公务用车改革形势下,削减单位购置一般公务用车,适当考虑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因此,我单位在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时只是考虑购置执法执勤用车预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费 71 万元,比上年减少 54万元,下降43.20 %,原因:首先,我单位2017年度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小计14辆,预计全部实施报废处理;其次、2017年公车改革形势下,我单位预计通过调剂划拨、移交保障中心、拍卖等程序后,现有车辆减少29辆,最终只保留公务用车实有数22辆,因此保留下来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相应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汇总)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8 万元,比上年减少 33 万元,下降 64.71 %,原因:我单位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格审核、审批餐费报销手续,2017年度预计通过以上措施能够有效地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附表: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汇总)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西双版纳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汇总)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合计

 

314

 

194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51

 18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63

176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138

105

      2)公务用车运行费

125

 71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