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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汇总)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9-27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451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汇总)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担负着州内6000多公里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职能是在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省交警总队的领导下,负责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组织指导全州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交警支队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共同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使全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防事故、保畅通、保安全、惠民生、强素质”为主线,坚持协同共治、安全第一,坚持改革创新、科技强警,坚持从严治警、提升素质,坚持为民服务、牢记使命,坚持“十六字”总要求和“忠诚、担当、创新、跨越”傣乡铁警精神,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实现了道路更加安全顺畅、执法更加公正规范、服务更加优质高效、队伍整体形象明显改善、道路交通拥堵明显缓解、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较大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保持平稳。
1.强化协同共治,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2.夯实基层基础,事故预防能力得到新提升。
3.强化源头监管,交通事故风险隐患常态化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4.坚持常态整治,道路交通现代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5.强化宣传教育,全州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意识显著提升。
6.坚持规范执法,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7.强化警务实战化,核心战斗力明显提升。
8.严格队伍管理,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呈现新风貌。
9.坚持从严治警,党建引领示范作用逐渐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4.西双版纳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
其中: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内设11个机关部门(综合办公室、政工监督室、秩序管理大队、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车辆管理所、财务装备科、宣传教育大队、法制大队、特勤大队、科信科、推丘办),外设2个直属大队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含情报信息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勐养中队和大干坝中队)和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含情报信息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勐腊大队、勐仑中队和磨憨中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9人,财政补助开支人员34人)。
2018年度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9人。
2018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汇总)核定车辆编制数22辆,实有车辆数2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4,407,492.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407,492.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2017年度收入合计64,416,403.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3,811,403.09元,占总收入的99.06%;其他收入605,000.00元,占总收入的0.94%。
2018年度总收入与上年收入对比增加29,991,089.36元,增长46.56%,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596,089.36元,增长47.95%。原因是2018年度开展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财政补贴项目经费30,282,400.00元,全州累计治理淘汰黄标车5792辆,淘汰完成率为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3,261,453.66元。其中:基本支出52,776,572.29元,占总支出的56.59%;项目支出40,484,881.37元,占总支出的43.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17年度支出合计68,258,803.88元。其中:基本支出 46,361,690.11元,占总支出的67.92%;项目支出21,897,113.77元,占总支出的32.08%。
2018年度总支出与上年总支出对比增加25,002,649.78元,增长36.63%,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14,882.18元,增长13.84%,原因是2018年民警和职工工资大幅上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8,587,767.60元,增长84.89%,原因是2018年度开展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项目补贴支出30,282,400.00元,全州累计治理淘汰黄标车5792辆,淘汰完成率为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下属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和西双版纳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776,572.29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414,882.18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民警和职工工资整体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属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和下属事业单位西双版纳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等为完成特定的道路交通管理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484,881.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87,767.60元,增长84.8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开展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项目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道路交通秩序与事故预防资金支出:4,411,447.50元,制定各类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和工作方案,加强对客运车、货车、校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等重点检查、监控和查验工作,加大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金支出:401,121.00元,通过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材料、悬挂标语、展览图板、网络直播间、手机短信、微信、微博、QQ平台等多种媒介和渠道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3、道路交通源头管理支出:3,962,816.00元,通过办理新增汽车、摩托车及其他车辆注册登记,办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等车管业务,从源头上保障公共交通安全,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4、交通科技信息管理:1,427,096.87元,以“云南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统计研判平台”“缉查布控系统平台”为支撑不断提高对交通事故风险预测、预警、发现、防范、管控的能力,不断增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30,282,400.00元,以州政府、州公安局名义起草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和《西双版纳州黄标车补贴实施细则》,多次协调召开全州淘汰治理“黄标车”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积极组织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淘汰治理工作。2018年度全州累计治理淘汰黄标车5792辆,淘汰完成率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421,086.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0%(其中基本支出52,776,572.29元,项目支出39,644,514.67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84,954.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1%(其中基本支出46,287,840.81元,项目支出21,497,113.77元)。
2018年度与上年对比增加24,636,232.38元,增长36.34%。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增加6,488,731.48元,增长14.02%,原因是:2018年度基本支出中民警和职工的工资整体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8,147,400.90元,增长84.42%,原因是:2018年度开展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项目补贴支出30,282,400.00元,全州累计治理淘汰黄标车5792辆,淘汰完成率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52,864,39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0%。
(1)行政运行40,740,744.93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900.00元;
(3)道路交通管理8,971,355.27元;
(4)事业运行2,706,632.91元;
(5)其他公安支出424,759.4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7,07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188,854.72元;
(2)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88,219.63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80,91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
(1)行政单位医疗2,175,770.70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1,105,146.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248,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3%。主要是2018年度开展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财政补助支出30,282,4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50,3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是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1,259,30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部门(汇总)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35,406.82元,完成预算的39.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853.40元,完成预算的57.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1,6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7,712.42元,完成预算的40.71%;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841.00元,完成预算的21.5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2018年度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10,723.23元,下降3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28,853.40元,增长100.00%;原因:2018年根据《关于同意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李立新等6名同志赴老挝进行警务合作会谈的批复》(云公外传﹝2018﹞51号)文件通知,我单位支队长李立新等6名同志前往老挝南塔省、琅勃拉邦省与老挝警方开展警务合作会谈。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上年决算减少374,287.13元,下降35.92%;原因:我单位严格审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维修等相关手续,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决算减少65,289.50元,下降62.70%,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等,从严审批公务接待费报销流程,有效降低了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853.40元,占3.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7,712.42元,占90.79%;公务接待费支出38,841.00元,占5.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853.4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5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根据《关于同意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李立新等6名同志赴老挝进行警务合作会谈的批复》(云公外传﹝2018﹞51号)文件通知,我单位支队长李立新等6名同志前往老挝南塔省、琅勃拉邦省与老挝警方开展警务合作会谈。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7,712.4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7,712.4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用于22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机要通信车和19辆执法执勤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84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8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接待活动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产生的执勤、办案餐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30,060.06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9,215.43元,2018年与上年对比增加970,844.63元,增长28.90%。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产生的公车改革补贴1,680,300.00元列支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中。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部门资产总额63,942,444.24元,其中,流动资产6,210,243.33元,固定资产46,427,630.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213,903.90元,无形资产90,666.7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48,749.6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35,560.26元(主要是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594,780.00元,属于2018年民警增加工资部分),固定资产增加1,008,702.00元(主要是购买专用设备如:合格证条码阅读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和高拍仪等),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623,154.00元(主要是支付缉查布控系统建设项目230,114.00元,350M警用对讲系统PDT系统建设项目393,04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8,666.62元(主要是累计摊销思小大队土地使用权),其他资产0.00元。
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7,319.04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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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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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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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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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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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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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3,942,444.24 |
6,210,243.33 |
26,849,325.99 |
22,123,808.06 |
4,725,51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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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3,903.9 |
90,666.72 |
19,578,3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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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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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5,5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5,5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5,5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我单位2018年度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均未超预算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汇总)2018年项目总支出4,496,450.00元,其中:州本级预算安排项 目7个,金额4,496,450.00元(州交警支队本级5个项目,金额4,172,700.00元,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1个项目,金额127,250.00元,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1个项目,金额196,5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汇总)2018年度开展了7个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总支出4,496,450.00元,绩效自评为优秀的7个,具体情况如下:
1.车管业务成本专项项目:州本级预算安排资金2,0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0元,支出内容:2018年1月-9月车管专用材料费(小车、大车、摩托车等车辆号牌款、车管专用印制表格款)2,308,000.00元。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2018全年度我单位圆满完成办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等相关车辆管理业务。自评总分为95分,绩效自评为优秀。
2.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成本项目:州本级预算安排资金3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0元,支出内容:云南法制报《交通安全周刊》栏目协办费、《交通直播间》栏目协办费、《西双版纳报》专栏协办费、2018年扫黑除恶专栏材料费、2018年印制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合计311,900.00元。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2018年度我单位圆满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相关工作。自评总分为95分,绩效自评为优秀。
3.科目二、三考场场地租赁费项目:州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0元,支出内容:科目二、三考场场地租赁费1,000,000.00元。我支队2018年通过租赁社会考场服务需求,对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系统以及考试项目做了相关标准的规定,确保场地考核标准统一、规范、准确,从而保证驾驶人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自评总分92分,绩效自评为优秀。
4.缉查布控系统建设项目:州本级预算安排资金472,7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72,700.00元,支出内容:缉查布控系统建设项目款472,700.00元。该项目2018年度完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是以各地卡口系统为基础,将卡口车辆通行信息进行汇聚,实现对车辆轨迹的查询分析,同时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将卡口车辆通行信息和布控嫌疑车辆信息进行比对,产生预警信息后,由执勤民警对预警车辆进行拦截查处的联网应用系统。自评总分91分,绩效自评为优秀。
5.350M警用对讲系统PDT项目:州本级预算安排资金4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0元,支出内容:350M警用对讲系统PDT项目款400,000.00元。该项目于2018年度完工,通过100M专线和州局联网交换中心实现了互联互通,同时州局联网交换中心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实现和公安网PGIS地理信息系统、请求服务系统、三台合一系统、平安城市平台对接,建成了可视化、扁平化的指挥调度系统,可以满足我州公安语音业务、数据业务、指挥调度业务的需求。自评总分91分,绩效自评为优秀。
6.思小大队检验、检测和鉴定费用支出项目:州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27,25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27,250.00元,支出内容:2018年1月-12月大队交通事故当事人血检费、死亡事故尸检费、无名尸存放费、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费、车辆检验鉴定费、办案耗材费等。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2018年思小大队在州公安局、州交警支队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道路安全与畅通并重,坚持隐患清除、路面防控、宣传教育、协同共治,坚持全警全力、顽强作战,强化战时保障和队伍管理,以非同寻常的决心、非同寻常的措施、非同寻常的干劲,持续做好系列专项整治,尽最大努力防范化解事故风险隐患,在圆满完成各项道路交通安保任务的同时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自评总分为95分,绩效自评为优秀。
7.小磨大队检验、检测和鉴定项目:州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96,5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96,500.00元,支出内容:2018年1月-12月大队交通事故当事人血检费、死亡事故尸检费、无名尸存放费、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费、车辆检验鉴定费、办案耗材费等。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2018年,小磨大队在上级公安机关及交警支队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警务实战创一流、跨越式发展勇争先”的工作总任务,牢牢把握“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突出“两客一危”车辆,严查“四种违法行为”,严防“五种形态事故”,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中有降。自评总分为95分,绩效自评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7个,金额4,496,450.00元。为了确保实现2018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我单位对各个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有力的措施。如:成立由项目分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具体实施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财装科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纪委督察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验收及满意度调查工作。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项目产效率得到了有效的提高,项目的建设进展顺利,项目资金得到了充分利用。
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提出下一步改进的管理经验和建议:(1)明确项目管理负责人及具体项目编制责任人;(2)根据项目具体实施内容,项目实施部门做好招投标工作及合同签订工作;(3)纪委监督部门要做好日常监督管理、验收及满意度调查工作;(4)项目验收完工后,项目实施部门要做好绩效评价工作;(5)根据逐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修正、完善绩效指标,做到量化、细化,方便考核。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建立部门整改机制,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6)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要求,运用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西双版纳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开展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总分为90分,自评结果为优。
1.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由于地方财政资金困难,车管业务成本和交通安全宣传成本性支出工作经费难以足额保障到位,导致项目相关款项无法按时支付;其次、项目绩效指标有待细化、量化;导致绩效自评时无法有效地进行核定和评分;最后、制度建设需要加强,加强财务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针对上述问题,拟采取以下整改措施:首先、协调州级财政切实加大对车管业务和交通安全宣传成本性支出的资金投入;其次、切实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特别是预算绩效指标的编制,从而提高预算项目的可操作性及可执行性;最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和日常财务管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无需要解释的专用名词。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