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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30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职责。责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组织指导全州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2.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交警支队内设综合科(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车辆管理所、事故预防与对策大队、秩序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宣传教育大队、财务装备科、科技信息化科、特勤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科等11个部门,下设2个直属大队(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3.人员情况。交警支队共有编制数100人,全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人员,2017年末在职实有民警18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83%。
1.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项目:全面完善全州车管业务信息系统化、执法规范化,促进车管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需要,从提高全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2.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项目: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开展,实现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治意识及交通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3.科技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推进落实公安部《“十三五”道路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路面交通科技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交通监测功能,加强路面交通管控,从而提升交通管理、执法工作效率和数据统计分析能力。
4.道路交通秩序、事故处理项目: 通过道路隐患点段、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上升,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5.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在全州打造工作突出的执法示范单位,引领带动全州公安交警执法水平再上台阶,不断规范全州公安交警的案件办理,推动全州公安交警执法办案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提升。
1.部门预算批复收支情况: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预发〔2017〕28号),2017年我部门预算支出总计4,48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8.59万元,项目支出1,704.40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我部门预算支出总计6,82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6.17万元,项目支出2,189.71万元,其中重点项目支出2,053.95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93.80%。2017年度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通过建立《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预算资金管理办法》,从收入预算管理、支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管理、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加强和规范预算资金管理:其次建立《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从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和结转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应缴款、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管理、财务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规范我支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方面,实施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评价标准、运作程序和评价体系,是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有效方式。
1.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科学反映项目产出水平。
(二)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格式见附件1-4)。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的通知》(西财绩发〔2018〕1号)要求,立即组织各大队、各部门召开绩效自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有关事宜;二是收集各科室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
2.组织实施。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小组;二是制定自评实施方案,下发自评通知;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
1.目标设定。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以及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目标合理、明确。
2.预算配置。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14.62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64.66万元,较上年减少50.04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0.39%。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80.0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43.27%。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98.6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97.96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9.65%。
(二)过程情况。
1.预算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单位内控制度完整包含了预算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相关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已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公开2017年度预、决算信息。财务核算信息及预、决算编制所依据的会计基础信息准确、完善。预算管理情况较好。
2.资产管理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定中的资产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实施细则,通过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日常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总“行政事业单位资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年度内资产购置业务的采购审批手续完整;资产取得、处置及资产租赁收入等账务处理合规,单位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单位2017年末固定资产总额4,541.89万元。
(三)产出情况。
1.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项目使用金额:602.81万元,绩效产出情况。一是推进驾驶人考试供给侧改革。推动出台《西双版纳州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向社会做好政策解读,推动驾考改革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大力推进车驾管改革各项措施落地实施,推出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自选车牌、补换领牌证、驾驶证、车辆信息查询等近30多种便民服务措施。二是全力推动云南省公安机关三十五项便民利民和提升效能22条措施涉及交警部门改革任务的落地见效,全州车驾管办证窗口、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每周六”常态化开展办公服务,周一至周五视情况为群众提供延时办公,根据社会需求积极主动开展送证上门等服务。深入推进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启用小型非营运汽车号牌号码“50选1”选号方式,积极向社会提供在线预选机动车号牌、补换领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变更联系方式、自主预约驾驶人考试等便民服务。合理设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截至2017年底,全州共有科目一考场3个、科目二考场3个、科目三考场2个,全州自主预约驾驶人考试120185人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56421人次、在线预选机动车号牌358人次,互联网自助注册10286人,自助预约考试164004人次;受理小型汽车和摩托车异地申领驾驶证3950人次,办理异地驾驶证审验31人次,受理重新申领驾驶证业务118人次;开设少数民族集中教学培训班223期,培训少数民族学员33789人次,25907人经考试取得驾驶证。
2.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项目使用金额:232.51万元,绩效产出情况。一是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深入推进“十二个百”创建评选活动,积极开展万场电影进农村、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工作,实现了整治与宣传同步部署,约谈与曝光一并推进;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大曝光、大警示、大教育、大矩阵、大直播,每月召开一次新闻通报会,定期向各主流媒体推送交管新闻。二是深化“两公布一提示”制度。利用媒体和平台资源,建立“图、文、音、视、网”全覆盖的多维度、多层次曝光机制,大力开展交通安全隐患“三个集中”警示曝光工作;全面推行重要节假日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的做法,积极尝试路检路查现场直播传递交警正能量,提高了交警执法威慑力;加强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重点专项整治、重要交通安保工作的视频、图片、文字的跟踪收集,做好新闻素材收集、投稿。2017年,中央级广播、电视采用新闻2条,省级报刊、电视采用29条,云南新闻广播、云南公安网采用461条,交通安全周刊、交通警察网采用 2169条,今日头条采用1537条;进企业599家、学校377次、乡镇356次,播放公益广告片、警示教育片656场次,上交通安全课1232场次,制作发放各类宣传物品65.26万份,受教育人数达53.40万人次。三是深化“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州(市)每季度、县(市)每月一次的要求,对“两客一危”企业负责人和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一个不漏的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企业负责人、重点驾驶人等重点交通参与者的警示教育机制形成了常态。四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交警中队、参与交通管理的派出所、行政村(村委会)、社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交警执法站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全方位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共建设“农村交通安全广播站”1908个,交通安全宣传栏363个,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基)地13个。五是常态化开展“两个教育”。建立完善违法记满分驾驶人集中教育每月定期学习机制,加强组织违法记满分驾驶人集中教育学习,采取现场教育或网络教育等形式,对违法机动车驾驶人实行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共开设培训班10期,参加学习驾驶人982人,开展审验教育362批次,参加学习驾驶人2054人。
3.交通科技信息化系统管理项目使用金额:553.29元,绩效产出情况。一是完善州、县、乡三级交通安全风险研判预警机制。以“云南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统计研判平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为支撑,健全完善每月、每季度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在元旦、州庆、春节、清明、泼水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假期和春运、暑期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及重大安保活动前进行专题分析研判;紧紧盯住重点车辆、隐患人员和问题企业,不断提高对交通事故风险预测、预警、发现、防范、管控的能力,不断增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推进“互联网+公安交管”科技创新服务改革。积极实践“互联网+公安交管”政务服务模式,拓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应用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系统功能,为群众全面提供业务办理、信息查询、警务公开、违法处理等综合性服务。推广使用网上银行、与银行联网的自助终端缴纳罚款等其他便捷服务形式,实现群众就近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三是强化重点车辆查缉管控。充分运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智能交通管控平台等科技手段,针对套牌车、假牌车、逾期未年检车辆、特殊省份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管控,依托交警执法服务站、公路超限检查站、农村劝导站,织密路面查缉网,切实提升发现涉恐可疑人员、可疑物品能力,切实提升对各类违法的精准布控、精准查缉。2017年,全州布控嫌疑车辆5686辆,成功拦截违法嫌疑车辆2031起,查获违法机动车1467起,现场处罚车辆976辆;查获“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3356起,非法营运28起,非法改装3179起,非法超员164起。
4.道路交通秩序及事故预防项目使用金额:405.51万元,绩效产出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城市交通秩序大整治。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契机,科学渠化路口路段,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推进城市立体停车场、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挥交通指挥中心扁平化指挥效能,提升接处警效率和综合处置能力,会同多部门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非法营运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进行持续整治,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治乱疏堵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加大对城市道路“三驾、两牌、三乱、两闯、两线、三车”等突出违法行为的严管重治力度,强化严管街、示范路、堵点乱点及重要路口的安全管理,着力消除致乱、致堵、致祸等交通隐患,不断改善城市交通秩序。二是突出抓好路面秩序整治常态化。盯住“城市、高速公路、农村”三大主战场,组织开展了“春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专项整治、公路隧道安全隐患排查、货车超限超载违法专项整治、“三非”机动车、酒驾醉驾、缉查布控大会战、“四场攻坚战”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最大化地把警力、警车和装备投放到路面上,坚持网上网下、路面网络相结合,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巡查、检查力度,做到了点、线、面多方位管控,白天、夜间无缝对接,实施最严格的路检路查、最严格的执法处罚,把住了“四大关口”,有效净化了城乡交通环境。三是创新路面勤务模式。采取多警种联勤联动、异地交叉用警、区域性联动和错时工作制等工作模式,加大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县乡道路管控,切实提高 “见警率”和 “管事率”。将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与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常态化” 开展集中整治。全州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6.35万起,暂扣驾驶证470本,吊销驾驶证451人,拘留168人;组建执法小分队86个,派出警力952人次,适时开展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五是深入推进高速公路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结合辖区高速公路特点,从源头防控着眼,从路面查缉入手,通过提升勤务等级,强化路面管控、查缉手段、定点检查、保通保畅等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对“六类”重点车和国际班车检查登记制度,切实把住高速公路入口、出口和查缉关,确保了辖区高速公路的通行秩序良好。小磨高速公路试通车90天,仅发生了一起死亡1人的交通事故。
5.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项目使用金额:259.83万元,绩效产出情况。一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17年思小大队作为我州创建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示范单位,制定了创建活动方案,健全了工作台账,圆满通过总队的考核验收。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场所的管理和使用。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区“四个一律”,确保办案场所软硬件建设双项提升。三是推进执法记录仪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将执法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执法过程全程记录纳入执法质量考评,推动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工作深入开展。全州共配置并在线单警执法记录仪设备394台,配备率达100%。四是以案件质量为抓手,提高案件办理的水平。严格执行案件“四级监督审核”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采取异地交叉,每案一评和月考评、季度考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交通案件的考核、评查工作,全年开展了4次月考评、2次季度考评,支队在全省执法案件质量考评中取得第六名的好成绩。四是推进“快处快赔”处理交通事故改革。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便民服务中心和移动终端“互联网+快处快赔”技术应用的“双轨驱动”,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工作。制定《西双版纳州全面开展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启用“云南省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微信平台”,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定责、网上理赔”,积极与当地保险行业协调联系,推进公安交警部门的快处与保险行业快赔的紧密衔接。全州共建设快处快赔中心5处,快处快赔点26处,使用微信自助处理系统处理交通事故3321起,开展微信自助处理系统应用操作培训5次。
(四)效果情况。根据交警支队部门职责,部门整体支出的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方面,具体情况如下:2017年度全州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全统计)315起,死亡176人,受伤376人,财产损失40595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5起,下降17.11%;死亡人数减少66人,下降27.27%,受伤人数减少43人,下降10.26%,直接经济损失减少689050元,下降62.9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2起、死亡7人,分别占全省较大事故总数及死亡人数的3.5%、3.36%。发生简易程序交通事故10005起,同比减少449起,下降4.3%。截止2017年12月20日,全州机动车保有量482222辆,全州人车比2.56:1,高于全省人车比3.61:1,驾驶员保有量384446人,占全州总人口的31.1%。全州新注册机动车40103辆,同比增长7.82%,新增机动车驾驶员33355人,同比增长12.55%。
通过自评,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1.50分,自评结果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规范会计核算。按会计制度规定,准确反映单位经费支出实际情况;规范收入、支出的核算,杜绝收入、支出挂帐暂存款情况。
(二)完善公务卡报销凭据。针对公务卡报销凭据不完整的情况,下一步将要求各单位必须做到,公务卡报销一定要有消费交易凭条,无消费交易凭条不得使用公务卡消费,对个别不能够取得消费交易凭条的业务须写明原因。
(三)完善会议费报销凭据。按照交警总队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会议费报销的审核、管理,做到会议报销要有会议签到表、会议通知等附件,保证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
(二)建立部门整改机制,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及时向州财政局报送整改情况。
(三)9月30日前,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完善绩效管理问责制度,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的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违纪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规范内部财务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支出管理行为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各部门、各大队各项经费支出开支真实具体,符合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规定,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重大支出项目均通过支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一是使用《云南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无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无滥罚现象。罚没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每月由银行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国库,纳入财政统筹安排,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云南省财政收入缴款书(收据)》,无自制票据或其他收据,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不坐支、截留、挪用或拖欠不交。
(三)突出重点、落实保障,努力推动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立足我州社会经济发展,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是积极创新服务管理,全面提升公安交警公共服务管理水平;三是持续深化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四是全面落实科技强警战略,提升交通管理科技水平;五是加强队伍管理,深入推进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七、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