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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24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451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汇总)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汇总)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担负着州内10000余公里道路、50万辆机动车、41万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能: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省交警总队的领导下,负责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组织指导全州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2017年以来,全州公安交警部门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公安改革和开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勇争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控风险、降事故”工作目标,围绕隐患清剿、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协同共治、改革创新和队伍建设六条主线,全力推进“四项建设”和公安交管改革创新,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明显增强、突出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城市交通拥堵明显缓解,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一)强化共治合成,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二)强化源头监管,交通事故风险隐患常态化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强化路面管控,城乡道路治堵保畅能力显著提升。
(四)强化宣传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显著提升。
(五)强化改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的水平显著提升。
(六)强化执法规范,执法办案质量大幅度提升。
(七)强化综合协调,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
(八)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打赢十九大安保攻坚战。
(九)强化队伍建设,交警队伍形象呈现新风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4.西双版纳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0人,财政补助开支人员35人)。
2017年度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2017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汇总)核定车辆编制数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年末在编实有车辆数2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4,416,403.09元。其中:财政拨款63,811,403.09元,占总收入的99.0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5,000.00元,占总收入的0.94%。
2016年度收入合计53,992,846.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2,470,866.04元,占总收入的97.18%;其他收入1,521,980.00元,占总收入的2.82%。
2017年度总收入与上年收入对比增加10,423,557.05元,增长19.30%,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340,537.05元,增长21.61%。原因是2017年民警和职工工资大幅上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8,258,803.88元。其中:基本支出46,361,690.11元,占总支出的67.92%;项目支出21,897,113.77元,占总支出的32.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16年度支出合计58,453,728.68元。其中:基本支出 37,753,954.36元,占总支出的64.59%; 项目支出20,699,774.32元,占总支出的35.41%。
2017年度总支出与上年总支出对比增加9,805,075.20元,增长16.77%,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607,735.75元,增长22.80%。原因是2017年民警和职工工资大幅上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下属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和西双版纳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46,361,690.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07,735.75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民警和职工工资整体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属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和下属事业单位西双版纳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等为完成特定的道路交通管理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97,113.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7,339.45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管理项目。主要道路交通管理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道路交通秩序与事故预防资金支出:4,055,000.00元,制定各类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和工作方案,加强对客运车、货车、校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等重点检查、监控和查验工作,加大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金支出:3,925,100.00元,通过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材料、悬挂标语、展览图板、网络直播间、手机短信、微信、微博、QQ平台等多种媒介和渠道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3.道路交通源头管理支出:6,128,100.00元,通过办理新增汽车、摩托车及其他车辆注册登记,办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等车管业务,从源头上保障公共交通安全,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4.交通科技信息管理:6,032,900.00元,以“云南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统计研判平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为支撑不断提高对交通事故风险预测、预警、发现、防范、管控的能力,不断增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道路交通专用设备支出1,756,013.77元,主要是购置日常办公设备及警用专用设备等,用于保障正常勤务工作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84,954.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1%。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34,689.70元,2017年度与上年对比增加10,450,264.88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基本支出下民警和职工的工资整体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57,824,17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1%。具体明细:
(1)行政运行32,115,410.80元;
(2)道路交通管理20,619,573.17元;
(3)事业运行4,241,648.71元;
(4)其他公安支出847,540.6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4,03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具体明细: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365,206.3元;
(2)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08,827.85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97,21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具体明细:
(1)行政单位医疗1,886,557.4元;
(2)事业单位医疗272,595.9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1,138,056.8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是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0,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59,5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是缴存民警和职工住房公积金3,159,53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6,130.05元,完成预算的14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1,999.55元,完成预算的187.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130.50元,完成预算的42.5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121,355.56元,经州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小磨大队报废1辆执法执勤用车,同时购买1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和事故管理;(2)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决算数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金额,而预算数555,000.00元只是基本支出金额。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47,332.76元,增长129.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29,458.26元,增长233.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2,125.50元,下降44.09%。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7年小磨大队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121,355.56元,而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00元;(2)2016年度我支队只将3辆一般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和过路费等记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中,而2017年度公车改革后我支队将3辆一般公务用车和19辆执法执勤用车产生的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和过路费等全部都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中,从而导致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1,999.55元,占90.91%;公务接待费支出104,130.50元,占9.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1,999.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1,355.56元,购置车辆1辆。经州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小磨大队将1辆已经不能使用的执法执勤用车报废后,重新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和事故管理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0,643.9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用于3辆一般公务用车和19辆执法执勤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130.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130.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接待活动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产生的执勤、办案餐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9,215.43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5867.39元,2017年度与去年相比增加553,348.04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产生的公车改革补贴1,524,450.00元列支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中。
支队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资产总额61,593,694.60元,其中,流动资产5,474,683.07元,固定资产45,418,928.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590,749.90元,无形资产109,333.3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82,449.1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74,831.88元(主要是我单位银行存款年末数减少),固定资产减少5,584,947.87元(主要是支队本级根据西财资发〔2016〕46号,报废固定部分资产,账面原值1,333,765.00元;西财资发〔2017〕5号,报废14辆车辆,账面原值1,232,083.00元;思小大队根据西车改〔2017〕26号,报废8辆车辆,账面原值1,053,356.00元;小磨大队根据西车改〔2017〕26号,报废1辆车辆,账面原值164,23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5,390,663.90元(主要是支队本级开展缉查布控项目、警示教育中心项目,350M警用对讲系统PDT项目均为完工),无形资产减少13,333.33元(思小大队土地使用权计提累计摊销),其他资产增0.00元。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3辆,账面原值254067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19项,账面原值1,333,76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92,351.16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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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61,593,694.60 |
5,474,683.07 |
45,418,928.29 |
22,123,808.06 |
4,725,517.93 |
0.00 |
18,569,602.30 |
0.00 |
0.00 |
10,590,749.90 |
122,666.67 |
13,333.33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我支队2017年度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79,678.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897,980.00元,工程采购支出81,698.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2.我支队2017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986,49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904,490.00元,工程采购支出82,00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项目节约率为99.66%,其中货物类节约率99.66%,工程类节约率99.62%。
我支队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均未超预算支出。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支队上报西双版纳州财政局绩效监督管理科《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项目经费绩效自评报告》,能准确的反映我支队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运行的情况,也能及时的反映各项目负责部门实际履行职责及取得成效的情况,从而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支队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我支队无需要解释的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451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