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1-23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3 万元,公务接待费  21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3万元,其中:购置费  43 万元,比上年减少 77万元,下降64.16%、运行费 20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下降69.23%,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21 万元,比上年减少 54万元,下降72%,主要用于日常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

合计

260

 

84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75

21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5

63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120

43

      2)公务用车运行费

65

20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