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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1-23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3 万元,公务接待费 21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3万元,其中:购置费 43 万元,比上年减少 77万元,下降64.16%、运行费 20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下降69.23%,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21 万元,比上年减少 54万元,下降72%,主要用于日常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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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5年预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合计 |
260 |
84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75 |
21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85 |
63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120 |
43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65 |
20 |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