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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28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小磨公路交警大队筹备组于2007年组建,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于2011年12月正式成立,是西双版纳州小磨高等级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队伍,主要担负着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违法犯罪活动,接受公民报警的职责。大队地址在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新城平交小磨路126公里处。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小磨大队在当地政府和交警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降事故、保畅通、抓队伍、保平安”的工作核心,秉承“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的工作理念,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着力提升交通事故预防水平、努力实现道路安全通畅有序、执法规范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2016年末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2016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核定车辆编制数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13辆)。
2016年末在编实有车辆数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11,307,715.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977,735.52元,占总收入的97.08%;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 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329,980.00元,占总收入的2.92%。
2015年收入合计9,519,90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08,734.62元,占总收入的93.52%;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 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617,166.18元,占总收入的6.48%。
2016年度较2015年总收入增加1,787,814.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69,000.9元,主要是人员支出8,405,730.13元,比上年增加1,967,310.80元,包括工资,考核奖,公车补贴等;其他收入减少287,186.18元,主要是2015年建盖勐仑公租房时勐腊县住建局拨付补助金210,000.00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6年度支出合计12,387,826.59元。其中:基本支出 9,181,195.59元,占总支出的74.11%;项目支出3,206,631.00元,占总支出的 25.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
2015年度支出合计9,263,951.46元。其中:基本支出 6,951,204.56元,占总支出的75.03%;项目支出2,312,746.9元,占总支出的 24.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
2016年较2015年总支出增加3,123,875.13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29,991.03元,主要是工资调增,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2,182,358.80元;项目支出增加893,884.1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增加363,582.0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371,105.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81,195.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9,991.03元,主要是工资调增,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75,754.00元,津贴补贴增加1,715,720.8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55%;办公费、印 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06,63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3,884.1元,主要有2点: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增加89,071.64元,专用材料费增加274,510.4元;2、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76,839.4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163,885.2元,大型修缮增加130,381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71,641.05元。
主要道路交通管理专项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及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等的开支266,849.53元,主要是交通安全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布标、挂画,安装在路面的交通警示提示牌,交通事故勘察用具等。
2、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49,559.40元,主要是购买计算机、打印机、办公家具等的一般设备,用于日常办公;专用设备购置286,291元,主要是购买警用装备设备等有专门用途的特殊装备设备,用于开展交通执勤执法的业务工作。
3、其他资本性支出---大型修缮130,381.00元,主要是用于小磨大队涉案车辆管理中心的构建,专门停放因违法暂扣,以及交通事故的车辆。
4、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交通工具购置71,641.05元,主要是新购置的5辆警用摩托车,执勤执法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87,826.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23,875.13元,主要原因:1、工资总体调增;2、因小磨公路改扩建工程,加大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力度,运行费用增加;3、加大了装备设备的投入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903,94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9%。主要是:
(1)、行政运行8,697,314.07元;
(2)、道路交通管理3,206,631.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3,88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是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483,881.52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124,081.04元,完成预算的38.7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200,000.00元,支出决算数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92,562.04元,完成预算的34.2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519.00元,完成预算的63.04%。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1)、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200,000.00元,而2016年度车辆购置支出0.00元,采购车辆0辆.
(2)、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8,481.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西双版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加强公务接待审批、审查力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69,793.23元,下降57.78%。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与上年相同;(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0,033.23元,下降64.7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 240元,增长0.77%。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1)、2016年度车辆购置支出0.00元,采购车辆0辆;(2)、因公车改革,2016年8月底之后除保留的8辆执法执勤用车继续使用外,其余车辆全部封存暂停使用,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2,562.04元,占74.60%;公务接待费支出 31,519.00元,占25.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562.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562.0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外出开会、办案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5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5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0人(其 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少量的公务接待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执勤、办案时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5,465.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2,680.23元,主要是2016年的公车补贴282,000元列支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中。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耗材、办公用品、水电费、营房水电维修维护、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情况如下:
我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计划金额218,083.40元,其中货物类218,083.40元,工程类0.00元,服务类0.00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实际金额218,083.40元,其中货物类218,083.40元,工程类0.00元,服务类0.00元。
我单位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均未超预算支出。
(2)、2016年我单位绩效管理信息情况如下:
我单位我通过绩效自评考核工作准确的了解部门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运行的情况,以及了解各部门实际履行职责及取得成效的情况,从而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我单位无需要解释的名词。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