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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29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39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是专门负责保护全州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执法机构。其基本职能有:
1、按照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督促全州森林公安行政、刑事执法工作和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
2、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林业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我州林业社会治安实际,及时制订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分析、研究掌握全州林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林区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信息,并提出对策。
4、负责全州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州森林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执法活动。
5、负责组织、指挥和直接查处全州林区发生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案件,受理、督办跨县市区域的重特大案件。
6、负责办理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7、负责管理全州森林公安队伍.办理全州森林公安民警警衔首授、晋升的审核申报等工作;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民警的武器弹药、被服、装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监督。
9、承办州林业局、省森林公安局及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林业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我州林业社会治安实际,及时制订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分析、研究掌握全州林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林区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信息,并提出对策。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生态红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一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积极主动作为,发扬斗争精神,重拳出击,以打开路,采取有力措施,持续不断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全州共查破各类案件2375起,比去年同期1779起增加596起上升33.5%,其中破刑事案件1469起,比去年同期775起增加694起上升45.61%,查处林业行政案件785起,治安案件121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898人,其中刑事处理793人、林业行政处罚984人、治安行政处罚121人;收缴林木木材76.37立方米、野生动物及制品3753头/只/件,其中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及制品1387头/只/件;二是聚焦热点难点,全力查办森林督察图斑案件。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折不扣把各项打击措施落到实处,出重拳、下重手,深入查办国家级、省级图斑案件,自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开展以来至2019年4月25日,全州共接三县市林草局移交违法图斑案件线索1176个,其中国家级428个、省级748个,经调查核实,不予立案或退回林草部门处理图斑513个,其中国家级189个、省级324个。立案侦查图斑663个查处353个416起刑事案件和271起林政案件,其中国家级图斑152个134起刑事案件和95起林政案件、省级图斑201个282起刑事案件和176起林政案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34人,其中刑事处理290人、林业行政处罚244人,查处林地面积11759亩;三是加强技术工作,为执法司法提供有力支撑。推进鉴定人员出庭质证常态化,指导鉴定人员出庭2人次,保障司法程序客观、公正、有序。发挥专业优势,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授课23次,蹲点服务重特大案件现场勘查7起,到县市局开展涉林案件现场勘验及涉林案件司法鉴定送检专题培训1期20人,制发现场勘查三录材料范本4份,有效解决基层鉴定难题,规范送检流程,提高送检效率,有效消除民警以鉴定文书替代司法取证的误区。以问题为导向,改进鉴定方式方法,协调鉴定人员第一时间主动深入执法一线参与宏观鉴定,积极协调昆明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等权威机构开展DNA分子微观鉴定,将鉴定时间缩短到原来的一半,有效解决了“鉴定滞后”掣肘办案进度问题。协调林草部门抽调6名有资质人员负责“打野”专项行动司法鉴定工作,为行动提供鉴定人员保障,帮助鉴定机构联系权威专家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鉴定会商,解决疑难复杂检材鉴定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共出具鉴定意见书1341份,解决疑难鉴定86起,为涉林案件办理提供了及时高效的技术支撑和关键的证据支撑;四是狠抓火案查处、缉枪治爆和禁毒工作。积极应对我州60多年不遇的旱情,准确把握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和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要求,采取超常规措施,依托林区巡护、卡点查缉、专案侦查、法制宣传、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防火工作预案,开展无火清明、双严、林区缉枪治爆、禁种铲毒踏查等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全州共立森林火灾案件41起查破38起,查处率92.7%;收缴枪支433支、子弹634发、猎捕工具3896件、毒品110.6克,全力清剿了林区枪支隐患,未发现毒品原植物场所,巩固了林区无毒品原植物种植成果。
2.坚决打赢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攻坚战。林区平安是社会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州森林公安机关时刻紧绷整治安全这根弦,把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作为今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首要的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严格按照省州公安局统一要求和部署,制定下发《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机关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全州启动一级勤务模式,取消公休双休,按照“五个不发生”“四个确保”的目标要求,全力做好林区治安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双带班值班、民警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1+2”值班模式,加大边境林区巡山护林和设卡查缉力度,为70周年大庆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林区治安环境。
3.深入开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秦岭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案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州公安局党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州森林公安局充分发挥强有力的具体领导和牵头作用,及时召开全州森林公安动员部署会,启动战时机制,转移工作重心,将专项行动列为中心工作的重点,采取“党委成员分片挂钩督导检查、自我加压提高标准、成立专班收集研判案件线索、攻坚大案要案、重点催办、通报表扬、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末位约谈、任务进度10日通报、信息上报定期通报”等措施,实行时间任务倒逼和跟踪问效督查,促进了专项行动全面开展。自3月29日行动开展至9月30日,全州共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328起,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数的710%,其中破刑事案件935起,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数的1147%,(重特大案件32起,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数的129%,国家级督办案件1起、省级督办案件5起),查处行政案件393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740人,其中刑事处理332人、行政处罚408人;摧毁犯罪团伙10个;收缴野生动物及制品3753头/只/件,其中象牙制品548件48.06公斤、犀牛角制品48件4.36公斤、虎制品18件1.57公斤、穿山甲制品5件7.85公斤、其他制品3134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19万元。西双版纳不足全省森林公安5%的警力,查破了全省16.24%的案件居第一,人均查破案件7.95起是全省的3倍;破获了全省30.17%的刑事案件居第一,人均破刑事案件5.6起是全省的6倍,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上一份厚礼!
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职责任务抓紧抓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培训和考试82次,投入工作经费15万元,抽调6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结合实际制发州森林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宣传方案》《督查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细化7类47项台账资料目录,主动认领中央督导问题清单,制定32个整改措施,对标对表,强抓落实完成问题整改;紧盯13类林业领域黑恶违法重点,滚动排查,铁拳治乱,受理涉黑涉恶线索15条核查处理14条均未涉及涉黑涉恶行为,正在核查1条;聚焦涉林案件和行业监管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2013年、2016年以来执法案件、信访案件、行政许可、林权纠纷等案件8903起,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党委和全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宣讲、专题党课76场次,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全党员覆盖;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设置举报信箱、邮箱4个,开展扫黑除恶宣传203场次,编印发放森林公安举报电话公告、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学习手册、宣传折页、挂历等53641份,悬挂宣传横幅450条,签订《扫黑除恶责任书、承诺书》200份。5月28日,因成绩突出,在全省森林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培训中,西双版纳交流经验做法。
5.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深化责任区警务战略。优化警务站布局,在重点林区建立29个警务站,实现全州主要林区、乡镇森林公安机关(警务站)和公安警力(协警)全覆盖。完善勤务机制,充分发挥协警队伍在驻点执勤、巡山护林、堵卡查缉、协助办案、宣传发动中的作用,2019年协警发现线索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60起186人。按照属地原则和简便效能原则,推进森林公安一局两所、一局多所警务战略,通过区域警务联动,利用道路视频卡口、林区照相摄像等技术手段,抓拍野生动物活动照片1862张,对掌握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发现案件线索提供了依据,抓拍不法分子活动轨迹4张,护林员提供案件线索98条,查处案件101起,有效提升警务效能;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依托林业站、警务站、管理所、野保办、资源林政等部门,整合基层森林资源管护力量,开展法制宣传,呼吁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及栖息地,抵制非法经营猎食、摆卖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加大重点行业场所和林区非法枪爆物品清查,加强边境一线林区小道巡查和重点林区重要时段巡护力度,深入林区村寨、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法制宣传100余场次,巡护重点林区406次,上路查缉316次,检查过往人员3600余人,车辆2200余辆,处置亚洲象警情500余次,救助放生野生动物486只,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三是推进打防一体,完善协作防控机制。认真落实《西双版纳州公安派出所警务协作机制》《联勤联动协作机制》《西双版纳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机关涉林行业场所管理办法》,推动州市间毗邻县市区警务协作和县域局所协作,通过警务协作查破案件35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4人。完善多部门联管联控,联合工商、交通、邮政、市场监督管理局、野生动物保护办等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合作,严格行业监管,清查物流寄递业、餐馆、景区、边交会、野生动物养殖场所等844家,查破案件195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87人,违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6.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为总要求,以解决执法问题为导向,推动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一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加强对县市森林公安局、州局各办案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法制培训和法律考试,下发执行《全州森林公安机关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开展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检查2次,及时发现纠正执法问题,制定整治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专业团队优势和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召开专题会议2次并形成会议纪要,解决疑难案件8起;二是严格执行“一案一审”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州局审核案件987件/次,其中刑事案件353件/次,林政案件634件/次。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3次,开展执法监督2次,发现问题53个,提出整改意见53个。在上半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州司法局组织开展的2019年全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取得了优异成绩,省局抽考的5起案件均被评为优秀,平均分93.2分;州司法局抽考的2起林业行政案件也被评为优秀,平均分98.5分,优秀率为100%;三是加强疑难案件沟通协调。主动与州委政法委、法制办、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协调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交流、个案咨询、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执法问题研讨20余次,就森林案适用法律、证据标准、不起诉案件复核等统一执法思想;四是认真落实网上信访工作。加强信访和行政案件听证、复议的衔接,受理办结信访案件3起,配合有关部门对2起行政复议案件依法重新作出处罚,组织召开林业行政案件听证会4次,当事人均已停访息诉。
7.加强协调,加大投入,全面提高警务保障水平。一是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制定完善《经费管理使用规定》《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内部控制工作手册》等规章制度,紧紧把握森林公安工作特点和当前重点工作需要,加强被装数据更新上报、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调配维护等工作,积极主动搞好后勤服务保障;二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财务分析,在总结评估资金分配使用的合理性及效益问题的基础上,围绕重点工作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收支预算,硬化预算执行,切实有效保证资金供应,组织人员清查州局各部门和8个派出所固定资产,规范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清查、报废、管理,确保账实相符和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是加强和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台账,按程序规范处置涉案物品案件20起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四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督促指导县市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目前,景洪市森林公安局、勐腊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普文派出所完成主体工程验收工作。
8.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实战能力增强。一是进一步强化公安网络保障能力。在全州公安机关率先完成226台公安网PC终端和11台核心服务器IP地址扩容改造,基层派出所网络带宽提速、新建派出所网络畅通,深入推进审讯系统建设和县市局视频监控接入工作,为信息化警务应用发展打足提前量;二是推进数据信息化服务实战应用。积极探索更加符合行业特点的移动警务终端应用,全面发放警务通做到人手一台,并组织开展专门培训和信息化考试2次,协调林业部门并完成全州1599台护林员GPS手持终端系统接入工作,通过系统上传工作信息8000余条,上报涉林案件线索98条,查处案件101起,更好的服务森林公安执法主业。加强计算机、审讯系统、中心机房等维护和巡检等315次,为全州森林公安工作正常运转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网络运行环境和技术支撑。开展林区警务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共采集各类信息516977条。在“打野专项行动”中依托公安大数据平台,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落地虚拟信息,通过恢复犯罪嫌疑人手机数据、调取收集非法交易电子证据、综合运用彩云智搜、情报信息、户籍信息等作战平台,准确锁定嫌疑人吃、住、行、消等行踪轨迹信息,专班远赴上海、内蒙古、河北、河南、浙江、江苏、福建、四川、重庆、湖南等10省市和昆明、曲靖、楚雄、昭通等省内多个州市开展侦查和追逃追赃工作,破获破坏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13起,抓获涉案人员48人,摧毁犯罪团伙6个,收缴一大批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为专项行动侦破案件提供有力支撑,在探索公安大数据服务实战应用明确了方向,信息化服务实战效能进一步提升;三是森林公安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州森林公安共侦办274起采用微信网络交易、物流寄递运输的非法收购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等犯罪手段隐蔽、虚拟身份交易、案情复杂的案件,极大锻炼了办案民警运用大数据平台网上作战和固定电子证据的能力,有效弥补了森林公安民警侦查意识不强、信息化应用经验不足的短板;四是加强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建设。及时更新业务服务器安全漏洞4台、关闭风险端口16个、清理感染勒索病毒电脑6台、关闭匿名FTP服务器1台,提升网络安全保障,以此为契机,开展网络安全和“三个必装”、数字证书大清查,及时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28个,保障了全州信息网络安全,杜绝网络安全事(案)件的发生。
9.队伍管理不断加强,正规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一抓党建引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党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契机,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制定下发州森林公安局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重点任务项目清单》,细化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制度保障。全州3个党支部被命名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5个党支部被命名为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逐项检查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整治“慵懒散”等不良风气,推动形成纠正“四风”长效机制。加强党员发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8人、接收预备党员6人、转正预备党员4人,严把党员入口关;二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实际分别制发了州森林公安局、党委班子、基层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调研方案》《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主题教育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周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依托公安网、云岭先锋夜校、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学习。截至目前,州森林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党委扩大会议、州委第十巡回指导组成员参加集中学习研讨、专题宣讲等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调研成果交流会、专题党课等23次,各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和现场教学78次,党委成员深入各党支部检查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限时进行整改;三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下发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进一步规范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层层订党风廉政建设、三项纪律、家庭助廉、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扫黑除恶等各类责任书、承诺书499份,推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建立机关廉政文化长廊,制作悬挂廉政警示格言宣传牌14块,编发警示短信15条,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提醒谈话2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民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和“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集中排查整治,自查自纠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行为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103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和民警未发现此类问题。开展督察检查79次,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察通报2次,提出91条督察建议和3条整改建议,及时纠正违规问题,促进了内部管理;四抓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森林警察协会作用,开展“勇做追梦人、建功新时代”主题朗诵比赛和户外拓展训练,为青年民警搭建展示才艺的舞台,组织全局妇女职工走进景洪市勐罕镇曼景村委会曼么新寨开展“三八”节活动,组织开展“雨林有约缘来是你”联谊和“三八节我在岗”宣传祝福视频拍摄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为民警展现自我、沟通交流、提升能力搭建平台。落实从优待警措施,为137名在职民警和退休干部送上春节慰问和生日祝福,探望生病住院民警和慰问退休老干部47人,表彰先进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州森林公安局被国家林草局评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并颁发牌匾,1个集体荣立二等功、1名民警荣立二等功、8名民警荣立三等功、20名民警记嘉奖、2个集体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4人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4人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通过多项暖心活动,凝集了人心,推动了工作;五抓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坚持服务实战,举办了扫黑除恶、现场勘验等专题宣讲、培训讲座、现场授课41场次。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求发展、促工作的原则,全州共组织民警到山东济南、上海交大、省委党校、楚雄警校、州委党校、市(县)委党校等参加培训63期1236人次,州局举办消防安全、保密、法制、公文写作等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7期462人次,民警的政治素养、执法水平、职业认同感进一步提升;六抓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国家扶贫验收组对云南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标对表重新选派年龄较轻的民警,到扶贫一线开展工作,8次派出民警深入2个扶贫挂钩点开展党建帮扶活动、讲党课、回访、贫困户系统信息再复核纠错、医疗保险落实情况筛查、2019年建档立卡户收入测算等工作,督促新建贫困户房屋建设、水电接通及搬迁落实到位,贫困户相关资料上墙、满意度调查、村容村貌整治,开展消费扶贫,认购105件商品支付6806元,进一步巩固了前期扶贫成果,助力脱贫攻坚;七抓宣传工作。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政治处数据更新)(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25日)民警采写的稿件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307条,发表原创博文和工作简报1129条,有效引导和处置各类网络舆情16起,参加政风行风热线1次,有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6人,主要是公益岗人员。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9,115,779.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65,276.21元,占总收入的96.0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50,503.13元,占总收入的3.95%。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18,522,300.27元,下降38.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399,461.67元,下降40.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2018年去世退休人员一人,2019年无去世人员,减少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收入130,669.20元;2、2019年社保中心调整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减少养老保险收入269,935.32元;3、2019年社保中心调整职业年金缴纳基数,减少职业年金收入111,449.6元;4、2019年医保中心调整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减少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收入104,030.15元;5、在职人员减少减少工资收入845,732.00元;6、2018年底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增,2019年无工资项目调整,减少工资收入346,424.00元;7、2018年发放的2017年考核奖,考核级次为优秀,2019年发放的2018年考核奖,考核级次为合格,考核奖收入减少683,874.00元;8、在职人员减少减少公用经费收入94,005.51元;9、我局“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的业务技术用房,2018年底大部分工程款已支付,2019年基础设施经费收入减少15,255,878.21元;10、政法机关保障经费和林业补助资金收入减少1,216,319.03元;11、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减少住房公积金收入240,178.00元。
其他收入增加877,161.4元,上升32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省森林公安局退回历年来汇省局购买装备结余款245,949.96元;2、我局开展“打野”专项行动成绩显著省森林公安局案件补助款比上年增加601,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0,383,197.04元。其中:基本支出24,606,496.23元,占总支出的80.99%;项目支出5,776,700.81元,占总支出的19.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15,991,392.96元,下降34.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21,255.34元,下降6.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社保中心调整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减少养老保险支出269,935.32元;2、2019年社保中心调整职业年金缴纳基数,减少职业年金支出111,449.6元;3、2019年医保中心调整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减少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04,030.15元;4、2018年发放的2017年考核奖,考核级次为优秀,2019年发放的2018年考核奖,考核级次为合格,考核奖支出减少683,874.00元;5、在职人员减少减少工资支出276,182.00元;6、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240,178.00元。项目支出减少14,270,137.62元,下降71.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 2018年去世退休人员一人,2019年无去世人员,减少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支出130,669.20元;2、我局“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的业务技术用房,2018年底大部分工程款已支付,2019年基础设施经费支出减少10,273,076.47元;3、量入为出,办案业务费收入减少因而支出减少723,603.66元;4、量入为出,装备购置费收入减少因而支出减少1,442,192.15元;5、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支出减少1,552,500.00元;6、车辆购置费减少支出152,724.1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06,496.23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1,721,255.34元,下降6.54%,主要原因分析:1、2019年社保中心调整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减少养老保险支出269,935.32元;2、2019年社保中心调整职业年金缴纳基数,减少职业年金支出111,449.6元;3、2019年医保中心调整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减少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04,030.15元;4、2018年发放的2017年考核奖,考核级次为优秀,2019年发放的2018年考核奖,考核级次为合格,考核奖收入支出683,874.00元; 5、在职人员减少减少工资支出276,182.00元;6、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240,178.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40%。人均支出25,337.38元,主要是公用经费支出包含了个人的公务交通补贴,故公用经费支出人均数较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76,700.81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14,270,137.62元,下降71.18%,主要原因分析:1、 2018年去世退休人员一人,2019年无去世人员,减少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支出130,669.20元;2、我局“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的业务技术用房,2018年底大部分工程款已支付,2019年基础设施经费减少支出10,273,076.47元;3、量入为出,办案业务费收入减少因而减少支出723,603.66元;4、量入为出,装备购置费收入减少因而减少支出1,442,192.15元;5、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减少支出1,552,500.00元;6、车辆购置费减少支出152,724.14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2019年人民警察加班工资775,300.00元、警务通及公安网专线租用费502,059.20元、办案差旅费1,154,30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912.28元、开展案件侦查用餐、嫌疑人体检、特情业务费等376,116.59元、尚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布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曼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等工程款1,907,167.41元、办公设备购置120,371.00元、专用设备购置401,309.9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46,377.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5%。与上年对比减少16,589,344.24元,下降35.96%,主要原因是:1、2018年去世退休人员一人,2019年无去世人员,减少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收入130,669.20元;2、2019年社保中心调整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减少养老保险收入269,935.32元;3、2019年社保中心调整职业年金缴纳基数,减少职业年金收入111,449.6元;4、2019年医保中心调整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减少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收入104,030.15元;5、2018年发放的2017年考核奖,考核级次为优秀,2019年发放的2018年考核奖,考核级次为合格,考核奖收入减少683,874.00元;6、在职人员减少减少工资支出326,182.00元; 7、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减少住房公积金收入240,178.00元;8、公安网租用费减少支出155,174.42元;9、工会经费减少支出;10、厉行节约压缩接待标准减少支出25,652.00元;11、业务技术用房完工减少委托办理设计图纸、勘察等支出50,000.00元;12、我局“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的业务技术用房,2018年底大部分工程款已支付,2019年基础设施经费减少支出10,323,076.47元;13、量入为出,办案业务费收入减少因而减少支出711,003.24元;14、量入为出,装备购置费收入减少因而减少支出1,444,192.14元;15、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减少支出1,552,500.00元;16、车辆购置费减少支出152,724.1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7,50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64,97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105,54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294,26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3%。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办案业务费、装备购置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94,0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4,889.28元,完成预算的48.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1,329.28元,完成预算的53.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60.00元,完成预算的5.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年初预算购置车辆170000元,本年无指标未购买 ;2、年初计划大修的车辆,后考虑车辆已接近报废年限,维修后使用时间不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车辆未更换大的零部件。公务接待费差异原因:预算按以往开支申报,2019年上级对我局检查调研减少,需接待人员和次数减少,预决算差额较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23,663.47元,下降4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7,651.47元,下降3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012.00元,下降87.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2018年新购一辆车,本年无指标未购买车辆 ;2、2019年从4月开始工作重点在打击非法林下种植茶叶,抽调大量民警驻村开展调查工作,车辆使用频率大大减少,燃油和维修支出减少;
3、 2019年上级对我局检查调研减少,需接待人员和次数减少;4、接待减少陪同人数,降低用餐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1,329.28元,占98.94%;公务接待费支出3,560.00元,占1.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1,329.2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1,329.2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案件协助调查和调研等相关工作,产生的5 次接待,接待46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8,019.00元(其中:行政单位2,088,019.0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0,509.81元,下降17.7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公用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日常公用支出,具体支出为:办公费278,988.21元、印刷费18,955.40元、水费8,955.5元、电费143,425.37元、邮电费11,285.37元、物业管理费231,845.86元、维修(护)费29,387元、租赁费1,040.00元、会议费4,533.00元、公务接待费3,560.00元、劳务费32,7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246,44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7.00元、其他交通费用978,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429.9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13,264,648.31元,其中,流动资产4,348,013.16元,固定资产8,916,635.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24,345.4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42,708.03元,固定资产减少9,881,637.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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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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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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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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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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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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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264648.31 |
4348013.16 |
8916635.15 |
4903540.3 |
296851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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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57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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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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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63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63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63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务报表与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不相符情况说明:
1、财务报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年末数10,144,936.89元,决算报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年末数10,046,048.45元,差额98,888.44元,原因是:填报决算报表时2019年计提累计折旧计算错误,少提累计折旧98,888.44元,虚增固定资产价值98,888.44元,填报财务报表时更正填报。
2、财务报表其他收入1,122,123.13元,决算报表其他收入1,150,503.13元,差额28,380.00元,原因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2011年以前购置装备结余款8,380.00元、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拨入示范党支部工作经费20,000.00元,合计28,380.00元填报决算报表时账务错误列入其他收入,填报财务报表时更正填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66d29e50129f4246bc18dc407654618c20230403111626250.xls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3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