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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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批复》(西财建发〔2020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是专门负责保护全州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执法机构。其基本职能有:

1、按照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督促全州森林公安行政、刑事执法工作和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

2、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林业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我州林业社会治安实际,及时制订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分析、研究掌握全州林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林区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信息,并提出对策。

4、负责全州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州森林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执法活动。

5、负责组织、指挥和直接查处全州林区发生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案件,受理、督办跨县市区域的重特大案件。

6、负责办理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7、负责管理全州森林公安队伍.办理全州森林公安民警警衔首授、晋升的审核申报等工作;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民警的武器弹药、被服、装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监督。

9、承办州林业局、省森林公安局及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林业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我州林业社会治安实际,及时制订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分析、研究掌握全州林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林区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信息,并提出对策。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州森林公安工作情况,分析和报告森林公安情况;负责信息研判、编发,起草并审核重要文件;协助局领导开展内外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文电收发运转、公文审核、机要通讯、密码管理、档案管理、公安理论研究、史志编写、会务、文秘、统计、保密工作;承办周边国际警务合作;负责局机关内部综合治理和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负责报刊订购收发;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治处

负责组织开展全州森林公安队伍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对策和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州森林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警衔日常管理、队伍的思想、民警招录、公安宣传、公安新闻发布和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和优抚工作,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协助做好干部管理、考核、任免工作;做好局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以及党、团、工、青、妇、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纪律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指导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督察和审计工作;按规定直接查处或指导、协助查处森林公安机关党员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党员和民警控诉和申诉;承担监督领导离任审计、警务督察、“维权委”的日常工作;受理下级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的复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装备财务科

负责承担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的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中央财政和省局财政补助资金的划拨调配、使用监督;指导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各种装备、器材、警服订购发放、处突物资的储备调配管理;指导、监督、控制全州森林公安机关警用车辆的购买、落户管理;负责全局财务计划、资金调配、国有资产管理、办公设备购置和管理、基本建设、房产行政管理、水电设施管理维护和对外接待工作,监督指导局机关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油料管理以及使用维护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 法制大队(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

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法制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森林公安保卫工作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承担执法调研,收集、整理执法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总结推广执法经验;指导参与重大案、事件的处理和审核、把关;指导、监督、检查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提高执法质量的相关工作;指导参与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机关民警法制培训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州范围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以及省人民政府授权和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授予行使县级森林公安局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处罚等职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治安大队

负责指导全州生态安全治安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全州林区治安动态,研究制定治安对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州涉及生态安全的区域进行巡逻;指导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和派出所建设;组织指导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的行政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各类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直接受理、侦破、查处、处置破坏生态安全的各类案(事)件;负责指导全州林区禁毒工作;承担全州破坏生态安全行政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指导全州破坏生态安全刑事侦查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包括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犯罪在内涉及生态安全的刑事犯罪规律、特点,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分析、研究、总结、侦查涉及生态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的经验;负责指导全州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和组织全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指挥和直接参与侦破跨州(市)、县(市)联合侦查的大要案件工作;督办或直接受理、侦破、查处、处置破坏生态安全的各类案(事)件;承办全州破坏生态安全刑事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级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技术科

拟定全州森林公安机关专业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机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协调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森林及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现场勘验、技术鉴定及相关工作;负责刑事案件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工作;承办全州森林公安机关专业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科技信息科(情报信息中心)

负责全州森林公安系统科技和信息通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森林公安信息化发展和“金盾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承担森林公安信息网络、应用系统、数据库的运行维护、重大警务活动的通信保障工作;组织森林公安科研项目的立项、鉴定(评审)、推广应用和科技学术交流活动;制定森林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策略,指导和监督森林公安计算机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情报信息管理、指导和运用,负责收集、汇总、研判、处理州森林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各县(市)森林公安局上报的各类情报信息;为案件侦办提供战时情报,开展情报合成作战;负责州森林公安局情报信息发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派出机构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下设勐养、勐腊、尚勇、纳板河、勐仑、曼稿、布龙、易武8个派出所,名称为“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派出所”。各森林公安派出所是“打、防、管、控、建”多功能战斗实体,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生态安全的治安日常管理工作,掌握治安动态;查处辖区涉及生态安全的行政案件,侦办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州局办案部门侦破重大、疑难案件;开展公安基层基础业务和辖区治安防范工作,预防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负责保护区禁毒工作;负责生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指示和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平安、法治、美丽西双版纳做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反思在防范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有效形成前端职能部门的监管防范合力,严格行业管理,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发生,有效维护我州生态资源安全。

(二)牢固树立主业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边境地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针对林区治安存在突出问题和严峻形势,深化警种合作,有效整合各警种技术手段和专业优势,推进合成作战。牢固树立信息导侦、信息强侦的理念,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平台,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完善国际合作打击防控机制,继续深化与老挝、缅甸双边生态保护和警务合作交流,联手开展边境巡护和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跨境非法贸易、非法狩猎、非法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有效维护西双版纳生态安全。

(三)强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林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密切掌控林区治安动态,针对防控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专项打击与宣传发动、行业监管、巡防巡护、空中巡查、清查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多策并举,强化防控,强化对重点林区和重部位的布控,强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四)狠抓公安机关四项建设,提升森林公安战斗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的要求,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森林公安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一是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主动融入公安情报信息共享平台,运用信息化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行改造升级,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林区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积极构建情报与指挥对接、情报与勤务对接、情报与行动对接的警务指挥模式,成立情报信息中心,负责情报信息管理、指导和运用,为案件侦办提供战时情报,开展情报合成作战;二是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树立一切面向实战、一切为了实战的理念,强化主业意识,着力改进警务机制,大力推进实战化,提升侦查破案、勘查鉴定、信息导侦、分析研判、群众工作等各方面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落实案件一案一审两统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加强法制人员和办案人员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把案件审核关和执法质量关,加大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四是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减少违纪、杜绝犯罪、避免伤亡为总目标,全面加强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内部审计、机关资产清查、涉案财物管理等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发生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出现违法违纪苗头问题的单位,坚决落实一案双查;深化公安改革,加快落实森林公安转隶、警员职务序列套改、工资待等各项措施,激发工作效能;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总要求,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强化集中培训和实战练兵,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森林公安队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严格按照2020年部门预算口径、标准及要求编制预算,做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功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供给单位。截至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2名,其中:行政编 102名。在职实有10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1人。

离退休人 36人,其中: 退休 36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 226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2.3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0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96.35万元,增长44.5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工资中包含了绩效考核基础奖;二是2020年预算包含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财政补助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5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2252.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54.46万元,增长61.1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工资中包含了绩效考核基础奖;二是2020年预算包含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财政补助住房公积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60.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6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2.3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854.46万元,增长61.1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工资中包含了绩效考核基础奖;二是2020年预算包含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财政补助住房公积金。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7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8.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0.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

5)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670.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公车补贴、工会经费等。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4.29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9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79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考核基础奖24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5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手续费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1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2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9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公用经费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3个,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39.79万元,比2019年增加139.7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增加了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60.4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96.35万元,增长44.5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工资中包含了绩效考核基础奖;二是2020年预算包含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财政补助住房公积金。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260.4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96.35万元,增长44.5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工资中包含了绩效考核基础奖;二是2020年预算包含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财政补助住房公积金。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0.43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56%,2019年预算增加832.00万元,增长68.4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工资中包含了绩效考核基础奖;二是2020年预算包含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财政补助住房公积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2019年预算减少13.74万元,下降6.08%,减少的原因主要一是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二是电梯、信息中心及专线租用费2019年预算数9.06万元,2020年预算数1.05万元,减少8.0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4%,2019年预算增加0.03万元,增长2.8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无项目开支。比2019年预算减少121.94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项目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结。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9万元,较2019年减少3万元,下降4.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万元,较2019年减少2万元,下降11.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较2019年减少1万元,下降2.22%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较2019年减少1万元,下降14.29%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中央八项规定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212.41万元,比上年减少13.74万元,下降6.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编制预算时纳入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为104人,2020年编制预算时纳入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为101人,减少3人。州财政依据我单位预算编制系统纳入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按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核定机关运行经费,故经费相应减少;二是电梯、信息中心及专线租用费2019年预算数9.06万元,2020年预算数1.05万元,减少8.01万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3900111

  

  

附件1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00611032515864.xlsx
附件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