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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30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3900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一)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二)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的批复》(西财行发〔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督促全州森林公安行政、刑事执法工作和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
2、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林业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我州林业社会治安实际,及时制订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分析、研究掌握全州林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林区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信息,并提出对策。
4、负责全州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州森林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执法活动。
5、负责组织、指挥和直接查处全州林区发生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案件,受理、督办跨县市区域的重特大案件。
6、负责办理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7、负责管理全州森林公安队伍.办理全州森林公安民警警衔首授、晋升的审核申报等工作;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民警的武器弹药、被服、装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监督。
9、承办州林业局、省森林公安局及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州森林公安工作情况,分析和报告森林公安情况;负责信息研判、编发,起草并审核重要文件;协助局领导开展内外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文电收发运转、公文审核、机要通讯、密码管理、档案管理、公安理论研究、史志编写、会务、文秘、统计、保密工作;承办周边国际警务合作;负责局机关内部综合治理和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负责报刊订购收发;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治处
负责组织开展全州森林公安队伍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对策和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州森林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警衔日常管理、队伍的思想、民警招录、公安宣传、公安新闻发布和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和优抚工作,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协助做好干部管理、考核、任免工作;做好局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以及党、团、工、青、妇、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纪律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指导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督察和审计工作;按规定直接查处或指导、协助查处森林公安机关党员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党员和民警控诉和申诉;承担监督领导离任审计、警务督察、“维权委”的日常工作;受理下级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的复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装备财务科
负责承担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的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中央财政和省局财政补助资金的划拨调配、使用监督;指导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各种装备、器材、警服订购发放、处突物资的储备调配管理;指导、监督、控制全州森林公安机关警用车辆的购买、落户管理;负责全局财务计划、资金调配、国有资产管理、办公设备购置和管理、基本建设、房产行政管理、水电设施管理维护和对外接待工作,监督指导局机关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油料管理以及使用维护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 法制大队(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
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法制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森林公安保卫工作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承担执法调研,收集、整理执法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总结推广执法经验;指导参与重大案、事件的处理和审核、把关;指导、监督、检查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提高执法质量的相关工作;指导参与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机关民警法制培训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州范围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以及省人民政府授权和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授予行使县级森林公安局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处罚等职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治安大队
负责指导全州生态安全治安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全州林区治安动态,研究制定治安对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州涉及生态安全的区域进行巡逻;指导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和派出所建设;组织指导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的行政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各类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直接受理、侦破、查处、处置破坏生态安全的各类案(事)件;负责指导全州林区禁毒工作;承担全州破坏生态安全行政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指导全州破坏生态安全刑事侦查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包括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犯罪在内涉及生态安全的刑事犯罪规律、特点,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分析、研究、总结、侦查涉及生态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的经验;负责指导全州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和组织全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指挥和直接参与侦破跨州(市)、县(市)联合侦查的大要案件工作;督办或直接受理、侦破、查处、处置破坏生态安全的各类案(事)件;承办全州破坏生态安全刑事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级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技术科
拟定全州森林公安机关专业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机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协调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森林及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现场勘验、技术鉴定及相关工作;负责刑事案件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工作;承办全州森林公安机关专业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科技信息科(情报信息中心)
负责全州森林公安系统科技和信息通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森林公安信息化发展和“金盾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承担森林公安信息网络、应用系统、数据库的运行维护、重大警务活动的通信保障工作;组织森林公安科研项目的立项、鉴定(评审)、推广应用和科技学术交流活动;制定森林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策略,指导和监督森林公安计算机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情报信息管理、指导和运用,负责收集、汇总、研判、处理州森林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各县(市)森林公安局上报的各类情报信息;为案件侦办提供战时情报,开展情报合成作战;负责州森林公安局情报信息发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派出机构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下设勐养、勐腊、尚勇、纳板河、勐仑、曼稿、布龙、易武8个派出所,名称为“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派出所”。各森林公安派出所是“打、防、管、控、建”多功能战斗实体,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生态安全的治安日常管理工作,掌握治安动态;查处辖区涉及生态安全的行政案件,侦办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州局办案部门侦破重大、疑难案件;开展公安基层基础业务和辖区治安防范工作,预防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负责保护区禁毒工作;负责生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州森林公安局将以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1.牢固树立主业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州公安局党委统一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突出打击重点,继续推进易武、布龙2个州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打击,持续开展集中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针对我州边境地区非法走私、运输、出售、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景洪大勐龙240、勐海打洛、勐腊磨憨等边境口岸的查缉管控和打击整治力度,加强对边境交易市场、寄递物流行业的刑事基础工作建设,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布建特情耳目和阵地控制,将情报工作延伸境外,加强与境外警方协作联系,按照打在境内、堵在境外的要求,坚持打击整治与整体防控相结合,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边境地区林区治安稳定;建立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快速应对舆情进行核查,并统筹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做到网上网下快速反应及时处置,防止网络舆情负面影响和扩散,掌握工作主动权;针对当前利用网络平台贩卖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联系协调技侦、网安部门,争取云南省技侦服务平台、全省109联侦平台权限,购买108手机采集设备终端,获取手机即时定位、话单恢复,微信、QQ聊天记录恢复等功能应用。加强对全州林区治安形势和案件线索综合分析研判,形成拳头精准打击,力争查处和惩治一批网络违法犯罪,净化网络环境。
2.强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防控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坚持专项打击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多策并举,强化防控。加强刑侦、治安基础业务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对重点林区和重部位的布控,密切掌控林区治安动态。按照“分工合作、高效协调、优势互补、互援共助”的原则,加强与林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构建联勤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动执法、联合检查,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优势,共同保护生态资源安全。
3.狠抓四项建设,提升森林公安战斗力。一是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厅大数据大基座开展错位建设,梳理上报森林公安业务需求和特色数据,主动融入公安情报信息共享平台,运用信息化对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行改造升级。积极探索运用5G、宽窄带融合、光通信等技术,加快推进视频会议、无线通信系统“全省一张网”的支撑环境,着力提升通信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民辅警的安全意识、应用意识,规范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推进移动警务终端(公安无线上网本)配换工作,运用信息化对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行改造升级,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林区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二是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树立“一切面向实战、一切为了实战”的理念,强化主业意识,着力改进警务机制,深入推进“警务实战”训练,有针对性地开展警务实战技能培训和警种部门专业训练、基层一线民警岗位练兵,不断提升警务合成作战和单兵作战能力,推进经费、教官、基地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推动全警实战能力和整体战斗力迈上新台阶;三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落实案件“一案一审”和“两统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强化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和网上办案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回头看、“执法突出问题挂牌整治”等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制度,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问效,加大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推进落实森林公安改革工作,规范森林警察执法办案,解决森林警察执法主体变更事宜,理清林业行政执法路子,确保森林警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四是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开展政治轮训和政治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森林公安舆情处置工作规范,开展“学习训词精神、深化教育整顿”,“学习训词精神、传承榜样力量”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倡导健康向上的警营文化。推进公安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兑现奖惩激励。建立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委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书记点评、定期报告、监督检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打造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森林公安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2名,其中:行政编制 102名,事业编制0名(含参公)。在职实有9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7人,其中: 离休 37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29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1.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3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88万元,增长1.5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纳入预算;2.2021年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础变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92.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91.9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3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92.31万元(本级财力2292.3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96万元,增长1.7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纳入预算;2.2021年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础变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96.3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9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292.31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88万元,增长1.5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纳入预算;2.2021年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础变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9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1.98万元,项目支出0.3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9.96万元,增长1.77%。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1.9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1.55万元,增长1.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纳入预算;2.2021年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础变更。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6%,比2020年预算增加44.68万元,增长2.1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两年正常晋级晋档工资增加,二是2021年补发了警员职务套改晋升工资。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2%,比2020年预算减少6.74万元,下降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实有在实有警人数减少,公用经费减少,工会经费减少、交通补贴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2%,比2020年预算增加1.69万元,增长172.45%,增加原因主要是2021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增加了扶贫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与上年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1个,安排4万元,如印刷费、差旅费开支。比2020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增加了其他收入,防火工作补助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费用开支。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6.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0.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5.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708.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公车补贴、工会经费等。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9.67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7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86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26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8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3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1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2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租赁费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劳务费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2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9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从2021年起,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2021年,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4万元。增加4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增加了其他收入,防火工作补助经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增加16.2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办公耗材采购未纳入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万元,较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29.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7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万元,较2020年减少19万元,下降3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减少15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较2020年减少4万元,下降9.0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2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个,涉及金额302.4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1个,涉及金额4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97.59万元,比上年减少14.82万元,下降6.98%,减少的原因是: 2020年编制预算时纳入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为101人,2021年编制预算时纳入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为98人,减少3人。州财政依据我单位预算编制系统纳入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按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核定机关运行经费,故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3900111
附件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03301017065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