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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5-05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07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6万元,公务接待费1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4年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96万元,其中:购置费215万元,比上年增加135万元,增长 168.75%,主要是购买两辆特种业务用车,用于日常指挥通信、安保和警卫工作、交通秩序管控和交通事故办案工作,两辆特种业务用车预算总价款120万元;运行费181万元,比上年增加18 万元,增长11.04%,主要用于思小、小磨和支队特勤大队日常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1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14.62%,主要用于日常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xls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xls“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