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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含思小和小磨大队)部门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0-28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含思小和小磨大队)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 主要职能和工作任务
(一) 基本职能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职能职责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政办发【2011】184号)文件的精神执行。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基本职能是在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省交警总队的领导下,负责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组织指导全州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交警支队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共同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使全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重点工作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起步年,也是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现代化治理的关键机遇年,交警支队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中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公安局长会议及全州公安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和民意引领,以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交警队伍建设;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服务管理和保障民生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交管工作,努力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的水平,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服务西双版纳“两强一堡”战略,促进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创造了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牢队伍教育和管理,提升公安交警形象
首先、以全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支队根据州委、州公安局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和第二督导组的督促检查指导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教育实践活动。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完善全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体系
首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社会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及时贯彻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暨丘北经验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制订《西双版纳州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要点》,调整充实了西双版纳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州人民政府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其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积极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按照省、州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方案部署,积极抓好客货运企业安全管理,积极联合多家监管部门,按职分工协同合作对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设备情况、安全生产进行全程安全监管。
3、坚持“疏”“控”并举,重拳整治,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
首先、坚持严管重治,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先后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客货运车辆和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等一系列集中行动。清理查处了一大批不安全车辆和不合格驾驶人,处理了一大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了一大批道路安全隐患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货运企业。
其次、以“信息会战”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涉牌涉证机动车整治。支队按照省总队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制定方案,迅速部署全州交警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充分利用“云南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梳理汇总嫌疑机动车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对嫌疑车辆实施预警查控。各大队合理设置查缉卡点,充分利用城市智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实施精确打击,在专项整治活动初期取得显著成效。
4、强化机动车驾驶人源头治理,打牢事故预防主动权
全面加强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一是严格机动车注册登记,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严格审核机动车技术参数,严格查验机动车,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进行比对。二是加强大中型客货车质量监督,从公告管理、机动车查验、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检验合格核发等环节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三是加强机动车检验监督,全面投入使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机动车检验过程视频、数据远程监管和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5、增强宣传教育实效,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
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和法治理念放在工作的首位,继续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构建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大格局;紧扣主题,多策并举,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警媒协作,强化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联系群众的纽带和预防事故的治本之策,千方百计地把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本级)、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3个单位都属于行政单位。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人员编制数235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94人,事业人员编制41人。2014年财政全供养人数244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18人(行政人员182人,事业人员36人),离退休实有人数26人(离休1人,退休25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编制数58辆,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22辆(西政办发【2013】3号),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36辆(西财行发【2013】22号)。2014年在编实有车辆数53辆,其中公务用车实有2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32辆,车辆未超编。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含思小和小磨大队)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份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含思小和小磨大队)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总收入4,227.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3.64万元,占总收入的98.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3.97万元,占总收入的1.9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总支出3,95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9.78万元,占总支出的55.16%;项目支出1,771.77万元,占总支出的44.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交警支队机关、思小和小磨基层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9.78万元。与2013年度相比增加242.72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4年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272.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6%。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交警支队机关、思小和小磨基层大队为完成特定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和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1.77万元。与2013年度相比减少532.45万元, 2014年度我支队正常开展道路交通管理项目事项,购置警用装备、设备和安装道路交通科技管控项目,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3年减少167.6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含思小和小磨)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8.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91%。与2013年度对比减少273.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3,438.9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67.6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经济犯罪侦查70.00万元、道路交通管理1,641.86万元、事业运行234.93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3.4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30万元,其中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5.15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8.2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0.46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8.43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6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1.8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0.67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140.2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40.25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含思小和小磨大队)部门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95.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2.90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169.9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①2014年车辆购置费比2013年减少167.63万元;②2014年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减少16.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含思小和小磨大队)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0,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63万元。其中:购置费27.62万元,用于保障支队机关、思小大队和小磨大队部门日常执法、办案的交通工具需求。比2013年决算减少167.6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3年购置11辆车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201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支队机关警卫、安保任务,思小大队和小磨大队基层部门日常执法、办案等工作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含思小和小磨大队)部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38批次,2183人,接待费开支72.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一般性公务工作和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产生的费用等支出。
2014年度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16.8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4年我支队加强一般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批和核定管理工作,公务接待前必须填制《公务接待审批表》,经支队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安排具体的接待事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