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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2022年底前构建起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8-16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在全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事项按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审批,“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云南清单层级涵盖省、州(市)、县(市、区)3级(乡级不编制清单,包含在县级清单中),内容包括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云南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670项和地方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共679项。
《通知》明确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3个方面主要任务的10条措施。其中规定,依法编制清单,分级编制公布清单。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编制《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省政府审定后公布。各州(市)、县(市、区)政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梳理上级设定、本地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编制本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同级政府审定后于2022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公布。
《通知》还对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加强有关清单衔接,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完善事项实施规范、依照清单实施许可、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并提出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法违规编制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