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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交警连续破获三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博捷环卫公司送锦旗表谢意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9-18
近日,勐海博捷环卫公司将一面印有“高效服务秉公执法 精心守护情系勐海”的锦旗送到了勐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对民警连续破获的三起撞坏市政道路设施交通肇事逃逸案表示感谢。
近日凌晨,勐海交警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开车撞到曼袄村民小组房屋,然后跑了,请你们尽快处理。”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最终在群众的协助下发现了肇事逃逸车辆。经查,当事人李某某为醉驾肇事逃逸,经鉴定李某某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23.9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醉酒驾车标准,且在明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仍驾车驶离事故现场,属肇事逃逸,其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勐海交警认定由李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近日,在佛双路新法院门口附近一辆车与道路右侧绿化带相撞,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经过民警现场勘查及大量走访,最终锁定了一辆小型汽车有重大嫌疑。经查:当事人石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明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仍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属肇事逃逸行为,勐海交警认定石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近日,在佛照街大兴门口斜对面一辆车撞至公交车站台和道路右侧绿化花台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最终锁定了一辆小型汽车有重大嫌疑。经查,当事人四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明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仍驾车驶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属肇事逃逸行为,勐海交警认定四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锦旗虽小但情义无价,它凝聚着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信任和鼓励。勐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接过锦旗后表示:将珍惜这份荣誉,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决不辜负群众的期盼和厚望。
温馨提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