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窗口>>政务公开>>交通执法>>
一杯酒,他把自己生活的饭碗砸了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09
10月6日,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在关坪查缉点开展高速公路夜查统一行动,当晚23时20分许,一辆号牌为云KT****的出租车由上行线驶入关坪查缉点检查区,民警在对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未载客,驾驶员双眼通红,且眼神有些许迷离,存在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呼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为45毫克/100毫升。面对这一结果,驾驶人当场承认了饮酒的事实,并不断请求交警给次机会,原谅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位驾驶人因为一杯酒,自己砸掉了生活的“饭碗”。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驶车辆极易产生危险。
2.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自以为没有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有的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不会有事”……但是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