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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送达处罚决定的公告(2024年第2号)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1-28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送达处罚决定的公告
(2024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被处罚人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到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云南省工商银行、云南省农业银行或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缴纳罚款,或者通过交管12123APP及其他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本数。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六十日内依法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024年11月28日
附:公告处罚违法行为人名单及处罚结果明细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 号码 |
准驾 车型 |
违法时间 |
违法地点 |
号牌 号码 |
车型 |
违法行为 |
处罚决定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书编号 |
1 |
普涛 |
5304231990******5X |
C1M |
2022年1月12日22时7分 |
昆磨高速475公里900米下行线(大渡岗服务区) |
云F72811 |
重型半挂牵引车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
拟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
5328032600032809 |
2 |
赵海强 |
4305231988******17 |
C1 |
2022年2月10日11时32分 |
昆磨高速513公里500米(上行线) |
云K5307H |
轻型仓栅式货车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
拟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5328032600032798 |
3 |
宋时雨 |
3701232001******14 |
无 |
2022年4月13日2时16分 |
昆磨高速474公里100米大渡岗服务区 |
渝A95ND9 |
小型轿车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 |
拟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5328032600032787 |
4 |
普德荣 |
5328011975******17 |
无 |
2022年5月22日23时2分 |
昆磨高速476公里 |
云KK4000 |
小型越野客车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 |
拟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532803260003281X |
5 |
张方宝 |
5304271995******16 |
C1D |
2022年5月30日21时00分 |
昆磨高速513公里500米 |
云A5339Y |
轻型仓栅式货车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 |
拟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
5328032600032776 |
6 |
张方宝 |
5304271995******16 |
C1D |
2022年7月6日22时22分 |
昆磨高速513公里500米 |
云A5339Y |
轻型仓栅式货车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 |
拟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
53280326000327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