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1-05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是州人民政府一个职能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无旁贷,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遵照州政府《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事项文件的通知》(西政办发[2008]101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政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西政办电[2009]6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部门实际,采取相应措施,借鉴近年来警务公开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社会形象,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保障我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顺利开展,促使执法办案工作更加规范,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运转更加协调,民警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警民关系更加密切,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公安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一是领导重视,建章立制,规范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公安机关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下发了《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成立了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局警令部,并配备了专职人员总体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实施,配置了专用电脑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举报调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救济制度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是规范职责,强化内外监督,构建警民和谐。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以落实的重要手段。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建立了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十三项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规定等,这不仅为民警的工作提供了统一标准,也为内部督察工作提供了依据。在外部监督方面,州公安局指挥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对群众投诉实行24小时受理接待制度,2010年以来,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坚持通过接访、走访、回访、测评等形式,访贫问苦、问计于民、服务民生、促进警民和谐,同时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今年以来,全州公安机关共走访州市领导干部、基层民警、社会各界群众61万多人次。
    三是优化服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履行服务承诺。近年来,在公安部出台30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立足本地实际,从警务公开、报警服务、案件受理、案件回告、治安管理、户政管理、交通管理等10个方面,按照“八项服务承诺”的要求制定了 80余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推行“一条龙服务”和“一站式办公”,通过开展代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委托办理等多项便民措施,简化了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或出入境许可证等各类证明的手续。全面推行接报警回复制度和刑事治安案件回告回访制度,对群众的报警求助处警后,及时将处置情况回复报警人员,对已破的刑事案件和查处的治安案件,及时向报案人、举报人和控告人通报案件侦破和查处情况,对未破的重大案件,及时将工作进展回告受害人或家属,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为民执法的真挚情感。通过测评显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逐年上升。
    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明确公开范围,完善公开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都应及时予以公开,这是依法行政的“规定动作”,也是公安机关必须履行的职责与义务。对此,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细化梳理,确定了公开重点,并将公安工作动态及警务改革、便民服务措施、警方提示等人民群众需要知悉的事项,全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0年州公安局开展了警营开放日(即第九届州公安局运动会)、12.4法制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12.9国际反腐败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与群众互动,公安民警更加了解了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感情,人民群众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二是确保公开内容翔实、信息准确。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从公开信息的起草、审核、编校、制作等各个环节入手,制定了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对行政审批的程序,按照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所需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承办部门、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逐项予以公开;对行政审批的结果,按照申请人、受理时间、办结时限、办理结果、批件文号等逐人、逐事、逐项予以公开。同时,设立咨询电话、查询网站等,方便群众了解情况,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积极推动公安政府信息网络公开工作。依托省公安厅电子政务网站在互联网上设立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电子政务网站,同时依托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设立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明确了专人负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更新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便民措施、违法案件及人员处理情况等公安工作信息。截止至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32条,重点工作通报23条,重要事项公示10条,重大决策听政2条,答复群众网络咨询6条,依申请公开1条。
    四是做好“96128”专线服务。阳光政府“96128”专线在州局指挥中心开通以来,为能熟练回答群众所提问题,指挥中心全体民警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熟记公开内容,及时有效地为群众提供服务。今年共受理“96128”专线电话咨询2条。
    五是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2010年以来,围绕全州治安动态、大要案件侦破、便民服务措施及警务改革等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新闻5条;在各级新闻媒体共刊播稿件3592篇;在“云南公安”网站登载信息226条。
    六是“政风行风热线”解答群众诉求。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工作的通知》要求,2010年11月25日10时至11时,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和政治部主任、刑侦支队长、治安支队长4位领导走进西双版纳州人民广播电台直播间,参加了“广播会客室•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向群众介绍了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情况,同时直接与听众交流,倾听群众对公安机关、公安工作的诉求、意见和建议,解答听众提出的疑问。共接到咨询电话1个、投诉电话1个、短信11条。州公安局上线嘉宾对听众提出来的问题解答圆满,充分展示了我州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领导干部和民警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不深,参与度不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需不断调整,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安工作中可公开信息较少,如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都属于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使领导干部和民警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主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机关“大走访”活动和构建警民和谐关系相结合,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各类宣传活动等及时公开信息,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三是尽可能挖掘可公开的信息,多公开如“警方提示”等群众感兴趣的信息。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