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交警提示:这21种行为,你的驾驶证会被吊销哦~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30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醒,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分为两大类共21种:


第一类:吊销驾驶证的12种违法行为: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5、饮酒或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

6、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7、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8、饮酒驾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车的;

9、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0、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1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12、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第二类: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9种违法行为

1、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

2、把机动车交给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

3、把机动车交给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

4、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5、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6、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7、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过期的;

8、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的;

9、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