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事实,利用获取的个人信息实施的各类诈骗犯罪的规律特点及防范知识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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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12-01
案例一:
2008年4月17日,赵某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乘车到勐海县打洛镇,在车上与一名自称是广西的男子相识,并相互留了手机号码,闲聊中该广西男子将赵某的手机拿到手里玩,借机查看其存在手机内的电话号码。分手后不一会,赵某就接到一个自称是景洪公安局交警陈大队长的电话,说赵某涉嫌一起毒品案件,要赵某关机半小时协助调查,赵某按要求关了手机。随后,赵某的老乡袁某接到一个电话,称赵某从景洪市乘车到打洛镇的途中出了车祸,伤得很严重,并告诉了一个电话号码,说是医院的电话。袁某听后,慌忙将情况告诉了赵某的哥哥,赵某的哥哥听到弟弟出车祸的消息,马上按电话号码打过去。一名自称是景洪市人民医院高院长的人说赵某伤得很严重,需要马上手术,要求汇2万元钱到一个叫李某某的邮政储蓄账户里,赵某的哥哥救弟心切,马上将钱汇了过去,之后再拨打那个号码时电话却一直关机,遂发现被骗。
案例二:
2008年4月19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一市民收到一条手机短信:“爸爸妈妈,我的钱和东西全部被盗,明早请汇800元钱到工行田露的卡上,急用。卡和手机是我朋友田露的,手机快欠费。”该市民收到此短信后,急忙与其在外地读书的女儿联系,因其女儿恰好在考试,手机关机,该市民对短信消息信以为真,连忙按短信提供的账号汇了800元人民币。汇款后,该市民又再打其女儿的手机,才知道被骗了。据公安机关调查,近期景洪市有许多市民都收到了类似内容的手机短信,有的是说钱物被盗,有的是说遇到车祸,每个短信所留的卡号及电话号码不尽相同,如有人受骗上当将款汇到短信指定的银行卡上,钱马上就被对方取走。
针对此类案件的规律特点,公安民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接到类似的电话或短信时,应尽量联系到本人,在核实确有其事时再做处理。如暂时无法联系到本人,可到银行或通过银行的客服电话对所留银行账号进行核实,看此银行账号是否是对方所报单位的账号,核对完还应联系该单位,核实有关事宜。如有可能,尽量亲自赶到事发地点,或委托亲朋好友,找到相关当事人核实有关事宜,眼见为实,切不可盲目汇款或心理对号入座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