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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标准》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8-26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25年7月23日发布了《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标准》,编号为RF32001-2025,相关出版物另行发行。该标准旨在规范防护门类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设计、生产、安装活动,鼓励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为规范西双版纳州人防工作,自2025年8月23日后获批的建筑工程项目,需严格按此标准进行人民防空相关设计、监理和验收。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将此标准通报至在西双版纳州辖区注册登记和从业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原《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要求》(国人防建〔2024〕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