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复工复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30

西双版纳州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复工复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 案》(云政办发〔202242号)及《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营办〔20224号)要求,结合我实际,重点围绕当前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工 作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稳增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等方面的若干政策措施,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国内疫情多发等因素影响,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 落实四个精准防疫措施,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合力纾困, 着力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影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快推进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复则复、能复快复,助力全稳住经济大盘和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重点企业挂钩联络员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靠前服务,摸排企业、重点中小微企业减产停产的原因确定一批重点企业名单并派挂钩联络员,对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用工、资金不足、原辅料供应、产品运输等问题,给予优先尽快解决,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开工建设,加快重点企业早复产、早复工。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文化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落实)

二)保障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协同推进域间、产业上下游有效衔接,针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开展省际、州际、域间互保互助,合力抓好全产业链企业服务保障。突出重点企业以点带链、以链带面,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建立拉手紧密型协作配套关系,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突出生产要素保障,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以赴帮助企业生产要素、关键原辅材料和配套零部件供应,强化部省地县乡多级联动,建立企业问题诉求协调解决台账,落实落细工作举措,推动解决相关问题,确保企业稳定生产。工业和信息化牵头,级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配合)

三)加大文旅市场恢复力度。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 集中开发一批常态化、特色化文旅体验项目,打造更多文旅活动

(产品)品牌。鼓励版纳人游版纳,鼓励研学旅游、民俗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文化体验游,开发一批适应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旅游演艺、具有民族特色创意旅游商品。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旅游服务,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文化和旅游牵头,级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配合)

四)强化消费政策供给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广大中 小企业作用,进一步加大促消费活动力度,加强消费促进活动统 筹谋划,突出以节兴商,配合丰富云集好物消费载体,积极参加省级彩云购物节促消费活动,积极配合打造云南品牌购物节。稳住汽车、成品油、家电等重点商品消费,全力提振餐饮消费,鼓励县市持续发放消费券,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发挥会展带动消费、引领消费的作用, 适时召开西双版纳边境贸易旅游交易会,引导组织各类中小商贸企业积极参加南博会、商洽会等各类消费类展会及促销活动,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商务牵头负责,级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配合)

五)推动物流保通保畅。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名单企业基础上,落实属地责任,突出保通保畅,在省、州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下,合力抓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落实,确保料运得进、产品运得出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原材料供应、运营成本高等难题,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畅通实体经济循环。落实好《云南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确保我分路段、分车型(类)、 分方向、分支付方式等多种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方式落地见效。 按照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产品目录》对符合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降低鲜活农产品的运输成本。交通运输牵头,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服务业困难行业帮扶力度。落实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 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2022年对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减免3个月的基础上增加至减免6个月租金。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将餐饮企业员工纳入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给予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到20234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财政税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高质量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智能配送,推进智能快件箱(柜)进社区,加快发展便利店、菜市场等民生网点,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加快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及城市商圈错位发展。健全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加快建设改造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新型乡村便利店,提高农村家电、汽车等重点商品供给质量,提升农产品上行 能力,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州推进。商务牵头负责,级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专班要充分发挥重点领域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相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行业运行稳健。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好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所管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积极主动做好中小企业发展形势分析,组织制定各项具体措施、监督措施落实执行,做好市场预期引导有关工作, 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和各行业特点,推动困难企业复工复产。(州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狠抓出台政策落实。加强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确保国家和州级已出台的各项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对即将出台各项支持服务业、困难行业及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注重系统化、可及性,切实打通政策落地后一公里,让每一条政策看得见落的痕迹、听得见落的声音、摸得着落的成果,使服务业困难行业和广大中小微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渡过难关。政府督查室牵头,级有关部门负责,各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配合)

三)力促项目落地推进。加快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审查进度, 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作用,抓好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收集重大项目建设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促进重点项目早建成、早见效。发展改革委牵头,级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配合)

四)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困难行业有效信贷供给。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按正常续贷业务办 理。引导银行机构对因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主动减免 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服务收费,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牵头,级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