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西双版纳州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11-28

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西双版纳州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各县(市)发工局、三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建立综合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是深化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评标活动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基础,有利于规范评标行为,提高评标质量,有利于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改善行政管理,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招投标条例》、《西双版纳州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决定建立西双版纳州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州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全州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管理和评标专家库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专家抽取工作。为确保入库专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面向全州公开征集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评标专家库的范围

(一)规划测绘、勘察设计;

(二)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

(三)工程监理;

(四)装饰装修;

(五)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六)水利工程、农业工程、土地治理、土地出让、矿业权转让;

(七)电力电气、网络、信息产业;

(八)林业工程、水产工程;

(九)能源建设(石油、天然气等);

(十)政府采购(货物类和服务类);

(十一)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

(十二)工程造价;

(十三)住房和资产评估。

二、评标专家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可登录西双版纳州政务信息网州发改委板块公告公示界面下载《西双版纳州综合性评标专家情况登记表》。西双版纳州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xsbn.gov.cn/

(二)申请人将填好后的《西双版纳州综合性评标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送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由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收集,报州发展改革委体改科汇总。

(三)申请人到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名并递交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审核盖章后的《西双版纳州综合性评标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两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背面注明姓名和工作单位);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

同等专业水平申请者还需提供能够证明个人专业工作履历和工作成果的复印件。

三、评标专家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社会服务,热心评标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内;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

(二)熟悉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流程,有丰富的经济或技术工作经验;

(三)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四)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指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以上);

(五)无违纪违法行为;

(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招投标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评标专家库。

(七)能按时参与评标活动,不随意更换联系方式。

四、报名时间

20121122日起至20121228日止,报名可以采用个人直接报名和集体组织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专家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招标代理机构等,应积极组织本单位或所联系的专家进行集体报名。每人可根据自己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专业特长填报《西双版纳州综合性评标专家情况登记表》,考核合格后,评标专家可担任“一主两辅”三个类别的评标任务。

五、州发展和改革委组织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州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招投标业务、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培训。合格者由州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颁发《西双版纳州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证书》,纳入州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享有评标专家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六、建立全州招投标评标专家库,是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行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并对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给予大力支持。

联系人:曾 永    联系电话:06912142896

  箱:20951097@qq.com

 

附件:西双版纳州综合性评标专家情况登记表789号附件.pdf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