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第一批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 “银龄工程师”招募工作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4-30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第一批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招募工作的通知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各县(市)发展改革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云厅字〔202443号)、《云南省“银龄工程师”行动计划(试行)》(云工信人事〔2024346号),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批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招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引进留用一批“银龄工程师”支持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发展,现将2026年第一批“银龄工程师”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申报范围

云南省内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银龄工程师”资格条件、岗位职责和引进留用方式

面向省内外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科研院所、高校、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国有、民营企业退休人员公开招募。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

2.省内外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其中,省内银龄人才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含),身心健康,热心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条件。

3.确为单位(企业)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攻克关键技术难题、增强单位(企业)核心竞争力所需要的。

4.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具有相关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等级的职业资格,县级及以下单位可放宽到中级职称;

2)具有相关领域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县级及以下单位可放宽到技师。

5.用人单位(企业)聘用急需紧缺的“银龄工程师”,各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提出需求,由州发展改革委对口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

6.本单位返聘的已退休人员不纳入“银龄工程师”行动计划。(二)岗位职责

由用人单位(企业)和“银龄工程师”结合实际,商定具体服务期限、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或核定年度具体工作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与“银龄工程师”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背景相关的内容,充分发挥“银龄工程师”在抓项目、帮企业、育产业的关键作用。

(二)引进留用方式

用人单位(企业)和“银龄工程师”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可以按照全职、柔性、项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人才开展相关工作。用人单位(企业)和“银龄工程师”签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合同(协议)中需约定包括但不限于“银龄工程师”工作职责、具体工作内容、考核评价要求、薪酬待遇、奖励措施、健康服务等内容。

三、招募程序

“银龄工程师”引进留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照印发通知、组织申报、审核遴选、公示审定、签订合同(协议)、考核评价、资金补助的流程组织实施。

四、有关事宜

(一)“银龄工程师”是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按照进度安排,2026年计划引进留用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50名。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扎实做好“银龄工程师”引进留用工作。

(二)请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在前期征集岗位需求基础上,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征集相关领域企业“银龄工程师”岗位需求,持续更新完善《2026年第一批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并及时公开岗位需求。

(三)请有申报意向的“银龄工程师”主动加强与意向用人单位(企业)对接,无法直接与意向用人单位对接的,可与属地发展改革局或州发展改革委(联系方式见附件3)联系协助对接。以用人单位(企业)为主体,组织符合条件的意向“银龄工程师”人选进行申报,提交相关材料,做好初选后,及时提交所在州(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核遴选。州发展改革委完成审核遴选后,将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附件1 2026年第一批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 2026年第一批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申请表.doc
                附件3.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xlsx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