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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推进西双版纳州城乡居民用电突出问题整治的通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4-08
关于持续推进西双版纳州城乡居民用电突出问题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我州城乡居民用电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提升用电安全保障能力和供电服务水平,根据州纪委《2026 年攻坚决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现就持续推进西双版纳州城乡居民用电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 2026年11月底
二、整治重点内容
聚焦城乡居民用电项目建设、计量检定、用电安全、供电服务等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用电项目验收、维护方面
1.小区用电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设施老旧、线路老化造成供电不稳,产权归属不清导致运维责任缺位的;
2.用电项目验收不按标准规范执行,存在人情验收、虚假验收,虚报工程量、冒领项目费用的;
3.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未与项目同步设计、施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中供配电设施改造滞后的。
(二)电表检定、更换方面
1.电表未按要求强制检定、超期使用,执法人员履职不到位,违规为企业或个人 “开绿灯”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2.电表检定流程不规范,存在漏检、不检、虚假检定,未建立全流程可追溯检定台账的;
3.擅自更换电表,未现场确认、签字留痕或未征得用户同意,未核对用户与表计信息的;
4.人为篡改电表计量数据,借换表之机违规收费、吃拿卡要,为特定对象虚增或虚减用电量的。
(三)用电安全监管方面
1.用电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漏查、失查潜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落实检查签字背书与责任倒查的;
2.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农村偏远地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县域大面积停电、输配电线路线树隐患、电力设施外力破坏等重点隐患排查不全面、不细致的;
3.各相关责任单位联动不足,用电隐患整改协同不到位,未形成整改合力的。
(四)业扩报装、故障报修用电服务方面
1.业扩报装过程中存在 “三指定”(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超标准收费等以电谋私行为的;
2.故障报修工作中推诿塞责、拖延处置、吃拿卡要,未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的。
三、受理方式
(一)举报受理电话
0691—2122937(州发展改革委电力运行和油气科)
(二)来信邮寄地址
景洪市民航路 34 号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力运行和油气科,邮编:666100
欢迎社会各界如实反映我州城乡居民用电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提供相关违规违纪违法线索。我们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分类处置,会同相关部门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涉及党员、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同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