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2-22

关于遴选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

的公告

 

为推进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运营模式

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采取整体授权模式,本公告针对整体授权运营主体的遴选工作。

二、授权运营期限

本次授权运营期限为3年。

三、申报条件

申请授权运营机构的主体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纪经营记录;

(二)具备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所需的办公环境、软硬件条件、专业团队和技术能力等基础保障能力;

(三)具备数据采集、储存、使用、加工、传输等全生命周期数据服务能力,能够引入多元数商和社会数据资源;

(四)具备数据安全保障、风险监测、应急处置能力,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

(五)建立完善的内部数据安全控制体系,具备开展常态化内控审计的能力,与从业人员签订规范的保密协议,并建立从业人员数据操作全记录制度;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中关于运营机构的其他要求。

四、评审标准

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运营申请表、运营方案等材料,从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察技术能力、运营方案与政策要求的契合度,以及数据安全和合规管理的承诺与执行能力。

五、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附件1)。

(二)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材料(附件3,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数据安全和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开发承诺书、办公条件(含网络环境)承诺书、企业信用报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近一年第三方审计报告、近一年第三方财务会计报告

(三)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方案(附件2,包含拟安排运营团队成员情况、项目业绩情况、其他佐证材料

六、申请程序

(一)材料提交。申请单位需于2025123018:00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4份)及PDF电子扫描版报送至西双版纳州数据局。

(二)资格审查。数据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四)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五)协议签订。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协议》。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法追责;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干预遴选过程。

(二)联系方式: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民航路34

联系电话:0691-2137045

     箱:bnfgwsgk@163.com

 

 

附件:1.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

2.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方案

3.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材料清单     

       

 

西双版纳州数据局

20251222

 附件1: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docx
附件2: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方案.docx
附件3: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