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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2-22
关于遴选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
的公告
为推进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运营模式
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采取整体授权模式,本公告针对整体授权运营主体的遴选工作。
二、授权运营期限
本次授权运营期限为3年。
三、申报条件
申请授权运营机构的主体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纪经营记录;
(二)具备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所需的办公环境、软硬件条件、专业团队和技术能力等基础保障能力;
(三)具备数据采集、储存、使用、加工、传输等全生命周期数据服务能力,能够引入多元数商和社会数据资源;
(四)具备数据安全保障、风险监测、应急处置能力,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
(五)建立完善的内部数据安全控制体系,具备开展常态化内控审计的能力,与从业人员签订规范的保密协议,并建立从业人员数据操作全记录制度;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中关于运营机构的其他要求。
四、评审标准
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运营申请表、运营方案等材料,从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察技术能力、运营方案与政策要求的契合度,以及数据安全和合规管理的承诺与执行能力。
五、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附件1)。
(二)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材料(附件3),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数据安全和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开发承诺书、办公条件(含网络环境)承诺书、企业信用报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近一年第三方审计报告、近一年第三方财务会计报告。
(三)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方案(附件2),包含拟安排运营团队成员情况、项目业绩情况、其他佐证材料。
六、申请程序
(一)材料提交。申请单位需于2025年12月30日18:00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4份)及PDF电子扫描版报送至西双版纳州数据局。
(二)资格审查。州数据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四)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五)协议签订。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协议》。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法追责;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干预遴选过程。
(二)联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民航路34号
联系电话:0691-2137045
邮 箱:bnfgwsgk@163.com
附件:1.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
2.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方案
3.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材料清单
西双版纳州数据局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docx
附件2: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方案.docx
附件3:西双版纳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