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5-28

西双版纳州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为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监管工作,拟于近期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第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1号)第三条

二、检查主体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部门检查主体为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西双版纳州2024年开展过节能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抽查比例为2024年全州节能审查项目的20%

四、检查内容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项目建设方案落实情况。包括项目开工、建设过程、竣工及验收时间,是否按照节能报告施工建设等。

(三)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落实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中各项节能措施。

(四)节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能源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等。

(五)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况。

五、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20256—202511月底。

六、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通过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以抽取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随机匹配。

实施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实施监督检查,并作出相应结论。

结果判定

1.对检查事项符合规定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对于检查事项不符合规定的,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进一步核查处理。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八、工作要求

检查抽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

被检查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提供相应文档资料。

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受检查单位充分沟通,依法依规、公正确定检查结论。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527